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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税局北京增加人手 追查海外资产

报税季节到来,许多代为报税的公司为了招揽顾客,雇用时薪人员扮成自由女神,要路过的驾驶看到,如果喜欢就按一下喇叭。美联社

美国报税季节即将到来,民众在整理手头的税单准备报税之前,最好先釐清今年有那些新的税法上路?尤其是华人要留意那些国税局的征税重点,又有那些合法的避税管道可以参考,本期星条点击採访律师及会计师,并整理其专业观点。当然,以下本版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向註册会计师咨询,盼读者垂注。

通过连年动作,尤其是2009年美国政府耗费上亿美元,打赢和瑞银官司,成功获得美国客户资料,让美国政府对「肥咖条款」(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 )实施的信心大增。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条款,对海外帐户有着不小影响。

为追讨美国有钱人藏在海外避税的资产,美国于2010年通过「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FATCA)」简称为「肥咖条款」,从今年元旦生效。据规定,外国银行需将个人帐户达5万美元以上,或企业帐户余额达25万美元等具美国公民身分(或绿卡持有者)客户的资料向美方申报。

专业律师指出,凡住美国的单身或已婚但分开申报所得税者,12月31日年底时若海外帐户及资产超过5万元,或一整年某个时间海外帐户及资产超过10万元,须申报8938表。定居国外的同样纳税人年底时海外帐户及资产超过20万元,或一整年某个时间超过40万元,也须申报。

海外资产超过数额须报税

已婚且共同申报所得税的人,若住美国且年底时海外帐户及资产超过10万元,或一整年某个时间超过20万元,若定居国外,则是年底时资产超过40万元,或一整年某个时间超过60万元,也须申报。

肥咖条款规定须申报的海外资产范围则比FBAR广,尚包括海外公司股分、合伙利得、纳税人为受益人的海外信帐户或遗产信等,但尚未包括房地产。由于肥咖条款涉及银行各部门的利益,尤其是提供美国公民(包括持有绿卡者)帐户信息,违反相关保密规定。北美华人会计师协会原会长施启祥曾指出,肥咖条款包括在10年3月18日欧巴马总统签署生效的「雇用诱因法案」(Hiring Incentives to Restore Employment,简称HIRE)内。由于实施雇用诱因法案处处要用钱,政府于是另订肥咖条款增加税收。国税局最聪明之处在于试图逃过主权争议,避开与外国政府的外交部、财政部打交道,直接与在美国有投资的金融机构交涉。

而09年美国以上亿元花费,调集大量人力物力,最终迫使瑞士银行付出7.8亿美元厅外和解,并交出超过四千美国客户资料,让政府信心大增。同时美国通过对国外金融机构在美投资所生利息、股息等收入,扣以30%的重税的方式,来逼迫金融业折就范,这样外国的金融机构很难不买帐。

布局全球 美势在必行

目前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已经与美国财政部达成协议,同时随着中国投资移民人数增加,美国税务局不断在中国北京分局增加人手,显示了政府势在必行的决心。

美国要求各国可採两种方式,与美国签订协议(二选一):一是外国金融业须在今年底之前,与美国国税局签订「外国金融机构协议」(FFI),二是各国政府直接与美国签署「跨政府协议」(IGA)。

完成协议签署后,各国金融业须自明年(2014年)1月起,询问新客户「是否具美国籍」,并判别既有客户是否为「潜在美国帐户(有美国来源所得)」。

金融业找到这些「美国帐户」,将区分为「合作帐户」及「不合作帐户」,在后年(2015年)3月底前,第一次向美国政府申报客户资料。

若是与美国签订「IGA的最互惠模式」,则可延后到2015年9月,才须向美国报送客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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