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授权官员签发「临时居留许可」(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TRP)裁量权,让一些依法不得入境(inadmissibilities)者,得以进入或继续留在加拿大。
政府内部资料显示,去年3月1日到12月31日10个月内,移民部官员共发出1万2042张「临时居留许可」,理由可谓琳瑯满目,有1025人是因飞机紧急降落或无签证转机,有2284人是因为有一次犯罪纪录,甚至有17人涉及人口走私,但仍取得TRP。更有多达6901张、超过半数的TRP,官员在签发时并未列出原因,完全根据其主观判断自由签发临时居留许可签证。
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RPA)对「不得入境」的外籍人士订有明确规范,为因应特殊情况,移民部赋予官员签发「临时居留许可」的裁量权,让这些依法「不得入境」的外籍人士可凭该许可进入或继续留在加拿大。
当被问到移民部是否有签发「临时居留许可」的规定或标准作业程序(SOP)时,移民律师李克伦表示确实有相关规定和作业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签发与否还是由官员根据规定自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