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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为何撤销对唐炜臻准刑事指控

  安省证监会撤销了针对华裔投资界名人唐炜臻的12项控罪,引起读者的关注,本网记者与安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联络,得到的答复是证监会确实撤销了2009年提交到法庭的准刑事控罪,主要原因是这些指控的证据与刑事审判大同小异。

  1名熟悉证券法的人士告诉本网,证监会撤销这些准刑事指控是为了省钱,一旦这些准刑事罪名成立,唐炜臻将面临最多500万元的罚款和入狱5年,他现在反正已经坐牢了,2罪同时执行他最多也就是坐牢6年,不会多坐,证监会何必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呢?

  撤销准刑事指控不代表唐炜臻无罪,该名人士估计,接下来唐炜臻仍然要面对证监会的行政指控和处罚,这些指控不牵涉到刑事,结果很可能是罚款和终生禁止交易等。

  安省证监会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加国无忧记者查询,邮件内容如下:安省证监会于2013年8月22日撤销了针对唐炜臻的准刑事( quasi-criminal)诈骗控罪,以及与此相关的控罪。

  证监会工作人员表示,撤销针对唐炜臻的准刑事控罪,是基于他已经被法庭判决刑事诈骗罪名成立,而且已经被判刑,相关刑事诈骗定罪的事实与准刑事控罪的事实大致相同。唐炜臻已经被拘押,从今年2月1日起开始他6年刑期。

  安省证监会将根据唐炜臻刑事定罪的基础,于本周开始针对唐炜臻的行政诉讼(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

  安省证监会于10月2日下午发出最新通知,关于唐炜臻的行政诉讼将于今年11月13日上午10点举行。

  在安省证监会随后发出的行政程序中,列明将向审理唐炜臻的委员会提出:

  终生(或者由委员会指定期限)禁止唐炜臻从事任何证券交易;

  终生(或者由委员会指定期限)取得任何证券;

  不适用安省证券法的任何豁免;

  必须立即辞去所有职务,包括董事和高级职员,注册基金投资经理等;

  终生不得担任以上职务。

  至于委员会是否采纳上述建议,目前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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