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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温哥华对历史建筑的交易规定及保护措施

最近,温哥华市中心地区的两幢具有历史意义的邮政大楼,一幢是1910年投入使用直到1958年才改作他用的旧邮政大楼,另一幢是接替前面这个邮政大楼于1958年开始使用直到去年才退休的次新邮政大楼,均向市府提出了改造的许可申请,要求在保留大楼的历史风貌的同时增加办公空间。由于市府还没批准它们的申请,两幢大楼具体的改造方案都还没有进入设计阶段。
 
这两幢大楼对温哥华市民来说,是一段历史的记忆和见证,它们将以何种面貌呈现于世,广大市民颇为关注。除了以邮政大楼为代表的这些有历史意义的商业大楼,温哥华还有很多有近百年历史的住宅楼,尤其那些具有建筑特色或是人文历史意义的老独立屋,近年来有不少遭到拆除或改建。因为这些房子往往占地广阔,多数位於温市西区,成为许多屋主和建商建造“怪兽屋(Monster House)”的理想目标。据温哥华市府的记录,自2008年以来,所拆除的旧独立屋40%以上是1940年以前建的,这种现象引发了市民的担忧。温哥华虽然算不上一个古老的城市,但在保护其“年轻的历史”上市府也是不遗余力。
 

 
保护历史遗产不遗余力
 
早在1986年温哥华建市100周年之际,市议会就通过一个历史遗产保护项目(Heritage Conservation Program)。市议会和“温哥华历史遗产委员会(Vancouver Heritage Commission)”(当时称为“历史遗产咨询委员会”)意识到有必要设立一个全面的管理项目,来确定城市的历史遗产资源,制定激励措施以协助保护这些资源,并让更多的人知晓并理解保护历史的重要性。2013年12月,温哥华市议会又通过了“历史遗产行动计划(Heritage Action Plan)”,主旨就是指导政府如何更好地进行历史遗产保护,是“历史遗产保护项目”的升级版。但是,完整升级版的“历史遗产保护项目”目前还在进行当中,计划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
 
设立温哥华历史遗产名录
 
温哥华历史遗产保护项目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建立了一份温哥华历史遗产名录,迄今已登记在册的历史遗产建筑大约有2150所。符合历史遗产建筑的条件是:必须有建筑学和历史意义;建筑的背景及其周边环境必须清晰;建筑外观的改变必须有限;必须建于1940年之前,而那些“新近的地标式建筑”要求至少有20年的房龄。但这个名录上的建筑只有大约21%(约500所)是“指定历史遗产(heritage designation)”,即温哥华的地方法规指定的必须保护的历史建筑。其余的受到的保护程度很低。
 
另外,温哥华市府已经以立法的方式规定了四块“历史遗产区域”:煤气镇(Gas town)、唐人街(Chinatown)、耶鲁镇(Yaletown)和桑那斯地区(Shaughnessy)。这些地区及其所有建筑物的改造都要向市府申请许可。
 
市民可以通过温哥华市政府网站查看温哥华史迹名册(Vancouver Heritage Register),网址http://former.vancouver.ca/commsvcs/guidelines/V001.pdf,或致电温哥华文化遗产基金会(Vancouver Heritage Foundation)查询。不在名册上的建筑并不代表就不是历史遗产建筑,很多历史遗产建筑在1986年的首次评估中被遗漏了,政府每年都在增加名册的内容。
 

 
“指定历史遗产”
 
“指定历史遗产”是温哥华市府实施的一种保护历史建筑的法律手段,“指定历史遗产”建筑受《温哥华市历史遗产法规》(Heritage Bylaw)保护。该法规指定了两种类型的历史遗产建筑:A类,建筑外观受到全面保护,以防不适当的改变;B类,建筑的某些特征或某些部分受到保护。如果某建筑被指定为历史遗产,其产权说明中会标明。
 
“指定历史遗产”建筑并非完全不能改造,只是这些建筑的拆除、搬迁和改造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不可任意进行。如果其内部特征也在具体的法规中注明,那么这些内部特征也是受法律保护而不可任意更改的。总之,任何外观或内部的修改,必须先向政府申请许可。市府将认真审核申请书中所提议的改造方案,确保它们不会影响建筑的完整性、内部装饰及建筑的景观。满足市府建筑法规标准的升级改造通常会完美地融合在原本的建筑风格中,而不会破坏该建筑外观的整体性。
 
立法延缓老建筑的拆除 
 
温哥华市府在多年的历史遗产审查过程中,不断加强对建于1940年以前的老房子的保护。
 
据一份有关老建筑的调查报告显示,温哥华全市规划为独立屋区域的土地上,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独立屋是建于1940年以前,也就是说全市68400幢独立屋中,有17500幢是建于1940以前。但是历史遗产名录上登记在册的老建筑(包括独立屋在内)只有2150所,可见绝大部分的老房子都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为了对建于1940年以前的老房子给予临时保护,缓解近年来老房子拆除现象越演越烈之势,2014年6月,温哥华市议会又针对性地通过了几项过渡性法规(bylaw),以等待市府不断完善其“历史遗产保护项目”。这几项法规的主要内容是:暂停“第一桑那斯(First Shaughnessy)”地区建于1940以前的旧房的拆除,为期一年,但保留和修复工作可以继续;在对老房子重新规划或改建的申请中加强对1940年以前的老房子的历史遗产审查工作,鼓励业主保留老房子;如果拆除1940年以前的老房子,需要回收再利用75%以上的建筑材料,对于有特色的老房子,回收率要在90%以上。这最后一项内容无疑增加了拆旧房、建新房的成本。
 
老宅买卖不受限
 
虽然温哥华市府对历史老宅的拆除、翻新或改建有诸多限制,但这些房产的买卖与其他普通房产一样,并无特殊限制。随着大量中国富豪移民来温哥华,居住在桑那斯地区中国人也不在少数,像最近曝光率极高的程慕阳以及亿万富豪苑刚都在这一区有房产。当然,房子的使用价值最后还是要靠人居住来实现,因此对老房子的某些设施进行改造以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并非不可,新主人不应在买房之后一拆了之。虽然“整旧如旧”的成本可能要大大高于拆旧建新,但既然能买得起这这么昂贵的老宅,何不就多花点银子凸显业主的生活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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