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在判断一个人是否是税务居民时,需要审核此人与加拿大的居住关系(Residential Ties)。想要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就需要尽可能切断自己与加拿大的居住关系。
居住关系分为主要居住关系、次要居住关系和其他居住关系。上期我们谈了主要居住关系,本期来具体谈一谈次要居住关系和其他居住关系。
次要居住关系
信用卡和账户
有一个银行账户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即使是来度假,也需要通过银行提款。只要银行账户里的金额数目不大,而且没有频繁的交易。常常有人会把非税务居民的银行账户当做提款机,比如A让父母在本地开一个账户,但是当做自己的账户使用,不断有存储活动。加拿大国税局有一条规则,叫做收入归属原则(Attribution Rule),他会认为其实这个账户里的钱是A的,不是A的父母的。所以这样做容易会有问题,常常会和国税局之间产生争议。因为非税务居民做储蓄的收入,以现在加拿大的税法是免税的。但如果非税务居民的账户储蓄被视为成为A的钱就要交税了。
MSP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一条很重要的居住关系,国税局非常看重。虽然国税局表示,要求申请非税务居民的人断除所有主要居住关系,没有要求断除全部的次要居住关系,但是次要居住关系(包括经济关系、医疗关系)越多,在加拿大居住的倾向就越明显,所以,如果想成功申请非税务居民,是不能保留MSP的。
度假屋
如果在加拿大拥有一间度假屋(无论是租用的或是自己拥有)供自己回来加拿大时居住,这就会被视同和主要居住关系中的住所有相同的意义,而被国税局纳入考察的因素。
加拿大护照
有加拿大护照、是加拿大公民,不代表你一定是税务居民,你也有可能变成非税务居民。
加拿大专业组织的成员
如果是加拿大某个专业组织的成员,如牙医协会、会计师协会等,在申请非税务居民时就有必要考虑是否暂停自己的会员身份。
其他居住关系
除了住所、伴侣和子女所在地点这三条主要居住关系,以及上述的次要居住关系以外,加拿大国税局还通过一些其他居住关系来审核一个人的非税务居民申请。其中最常被考核也最常出现问题的就是通信地址(Mailing Address),包括PO邮箱。国税局考察的通信地址是你在报税时填写的地址。如果你在加拿大有一个邮件联络地址,就说明你并不打算永久离开加拿大,以后还是打算回来。
有的读者问,如果留自己朋友的通信地址,帮助收信是否可以?我建议,如果想要成为非税务居民,通信地址最好在海外,让国税局把所有的信件寄至海外。而且,一旦国税局产生疑问,或是在审核报税单时发现问题,就会不断寄信给您的朋友,对三方面都会造成不便。
如果某人没有切除自己与加拿大的一切居住关系,但是已经离开加拿大很长一段时间,国税局在判定时,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个是此人的意向(Intention),是否有在加拿大长期生活居住或与加拿大保持居住关系的意向;第二是看进出加拿大的频繁程度;第三是看在海外的居住关系是否紧密。“倾向”是一种很模煳的概念,所以国税局会要求申请者提供一些证据,而且国税局对每个个案的判定都没有决定的标准,都是个案审核(Case-By-Case)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