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女子赵月莉(Yue Li Zhao 译音)以「财务经理」(Financial Manager)名义申请技术移民,但申请表格内并未详细填写过去十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只列出一些与财务及会计不相干的职务,审件的移民官认为她资格不符而拒签。
有中国移民申请人在送件时未详细填写过去十年工作经历,遭移民官以资格不符为由拒签,她不服提起上诉,但联邦法庭认为移民官根据申请资料审理并无不当,且充分披露的责任在申请人,因此驳回其司法覆核申请。
中国女子赵月莉(Yue Li Zhao 译音)以「财务经理」(Financial Manager)名义申请技术移民,但申请表格内并未详细填写过去十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只列出一些与财务及会计不相干的职务,审件的移民官认为她资格不符而拒签。 她虽承认填表时犯了「错误」,但认为移民官若对她的资格有疑问,可在面谈时厘清,而非直接拒绝,於是提起上诉。 但联邦法官认为,「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就是申请时应充分揭露资料,否则难以运行。移民官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裁定当事人是否符合移民资格,藉以体现移民法保护加拿大医疗、家庭、国家安全、经济及社会文化组成的目标。 此外,举证责任在申请人,若资料不全,移民官没有责任透过面谈厘清。此案申请人已承认自己填表时出错,导致移民官对其申请资格产生疑虑因而拒签。法官认为移民官的裁定并无不当,驳回其司法覆核申请。虽然她不死心再度对驳回的判决提起上诉,仍告失败,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