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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签证拒签九成收入不足 被拒率21%

导读:被拒绝的388宗个案当中,因为达不到收入要求的被拒个案高达350宗,占拒签所有原因的九成(附表),其他因各种理由被列入不得入境有12宗,申请人达不到最低收入要求且亦无医疗保险的才只有9宗。

移民部的统计显示,为加国居民或公民的父母或祖父母来加旅游而制定的「超级签证」(super visa),推出至今约有近两成的拒签率,而拒签原因有九成是申请担保父母及祖父母来加团聚的子女或孙子女,达不到加国要求的最低收入标准。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根据《资讯自由法》取得去年底实施超级签证拒签原因报告,截至今年3月11日为止,移民部总共发出1,492张超级签证,被拒388宗,9宗自行撤回申请;整体核准率为79%,被拒率为21%。

被拒绝的388宗个案当中,因为达不到收入要求的被拒个案高达350宗,占拒签所有原因的九成(附表),其他因各种理由被列入不得入境有12宗,申请人达不到最低收入要求且亦无医疗保险的才只有9宗。

另有申请人无提供医疗保险被拒7宗;申请人无法提供与担保人关系证明5宗;被移民官认为不是真正来加旅游的有5宗;在所有拒签个案当中,没有任何一人是因过不了体检而遭拒绝。

移民部推出超级签证之初,就曾被质疑对担保人要求的收入太高,并被批评超级签证显然只为富有家庭所设。根据规定,移民部要求申请人必须达到2012年最低收入标准(Low Income Cut-Off,简称LICO)以上的收入;例如,如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家庭只有一名成员,则需要有年收入22,637元;一家有两人需要28,182元,一家三个人则需有34,646元的收入,否则将无缘为父母或祖父母申请超级签证。

几个月前在上海为父母办理超级签证的一名中国移民指出,他的父母也因为他的收入不够而遭到拒绝。他说,他一家是在2010年下半年抵_,第一次报税收入本来就不多,又加上一家连妻子及子女在内总共有五个人,需要有4.7万元的收入证明,他明知收入不够,仍然硬_头皮去申请,主要是希望能为父母早些到加拿大探亲孙儿,结果还是失望而回。

不过,移民官给他的拒签理由并不只有收入这一项,其他理由还包括父母的旅游纪录、与中国的联系不够紧密等。

该名移民现在已准备了2011年的报税收入证明,准备再为父母申请超级签证,希望尽早接父母前来短暂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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