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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指菲佣说谎 警方认定港夫妇是坏人

温哥华的港人夫妇遭起诉贩卖人口案,昨日由双方律师完成结案陈辞。辩方在结案陈辞指案件的调查及诉讼,均只凭涉案菲佣萨米恩托(Leticia Sarmiento)的口供立案,本身已有基础问题,因为萨米恩托满口谎言,在过程中不断编纂故事,而负责调查的警方,亦被萨米恩托的口供误导,并先入为主认定两名被告为「邪恶的香港华裔夫妇」,在搜证时已存在偏差。

控方则反指男被告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译音)的供词不合常理,即使在庭上落泪,其真确性也值得商榷。

辩方律师陈辞时指,检控部门早已认定柯耀昆夫妇为坏人。(郑绮霞摄)

辩方律师普雷沃洛斯(Nicholas J. Preovolos)昨首先进行结案陈辞,并先后提出12个重点,力证萨米恩托的口供前后矛盾并不可信。普雷沃洛斯说,检控部门在处理本案时,并没有进行全面的查证,而提出的各项控罪,亦只建基于萨米恩托的片面之词,当中很多重要证据,控方都没有行使权力去采取,包括邀请加拿大驻香港领事馆就办理及领取签证的情况作供,反而往往需要由被告的个人努力,在有限的权力下,自行搜集呈堂。

普雷沃洛斯并指出,警方在处理案件中,就早已认定柯氏夫妇为「邪恶的香港华裔夫妇」、是坏人,然后只根据萨米恩托的失实口供进行调查,只是搜集能「煮死」被告、将两人入罪的证据,对被告完全不公平。他说,警方只凭记忆撰写报告,又将柯在当场所说的话断章取义,并未充分陈列当时的情况。

普雷沃洛斯指,萨米恩托无论对警方或是在初审,以及是次诉讼中,都不停在庭上说谎,有时更明显无法自圆其说。其中最明显的,是她在初审作供时说自己无法外出,是因为没有锁匙,而家中大门需要从屋内用锁匙开启。至本次审讯中,又改口称大门上有电子密码锁。

另外,萨米恩托又说柯家对她不好,甚至否认柯家为她庆祝生日,即使呈堂照片上的蛋糕能显示她的名字,她仍要推说,不是自己生日,而是柯安排的假生日会。

普雷沃洛斯说,萨米恩托在作供之初,声称自己在港为柯打工时,是住在全港最高的住宅大楼最高层,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让人觉得柯氏夫妇十分富有,但却对她处处剥削,把自己塑造成唯一的受害者。他表示,在过去3年,柯氏夫妇因为连串的司法程序,已无辜承受不必要的压力及损失,指他们才是事件的受害者。

普雷沃洛斯提出的其他重点,包括萨米恩托否认曾到过PNB汇款公司或者汇丰银行、又指所有汇款均由柯代办,甚至说自己从来不知道是以哪种签证来加国,但各个证人的口供及证明文件都已揭穿萨米恩托的谎言。普雷沃洛斯提醒陪审团必须考虑萨米恩托的口供是否可信。

法官将于下周一给予陪审团指引,并待陪审团完成讨论后宣布裁决。

质疑男被告庭上落泪不可信 控方指菲佣无诬告雇主理由

检控官拉普雷里(Peter LaPrairie,图)则于结案陈辞中,向陪审团指出,被告的口供及辩方所传召的证人不可信,称萨米恩托所说的才是事实。

拉普雷里指出,柯氏夫妇均为本国公民,相信两人早已为了让3名女儿未来能在本地接受教育,而计划来加定居,认为绝对并非他们所说,最初为萨米恩托申请旅游签证时,只打算在本地旅游、看看情况再作打算的说法,加上被告亦曾在庭上指,萨米恩托告诉他,会取消在香港PNB银行的户口。检控官认为,种种舻象显示,被告早有预谋要留在加国。控方因此指出,柯在提出申请时填报萨米恩托只会逗留几个月的陈述失实。

拉普雷里继续质疑被告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仍然结予菲佣零用钱,并借钱给对方的说法,重申这是不合常理,又指没证据证明,柯呈堂的银行月结单中的提款纪录,是与借钱给萨米恩托有关。

就萨米恩托否认曾到PNB汇款公司,但最终被揭穿一事,检控官称,有关证物在萨米恩托作供时仍未出现,因此陪审团无法听取她的解释。而萨米恩托曾声称,电话单中的菲律宾电话号码是属于马尼拉。检控官表示,萨米恩托曾说其在菲律宾家人的电话,并非以「928」开头,只是认为「928」是马尼拉地区,但无论如何,均没有证据显示电话是由她打出。

拉普雷里又指,无论住所是有锁或是电子密码键盘都并非关键,重点是证明萨米恩托因为受到被告两人的控制而没法外出。

他指出,柯在接受控方提问时,曾多次在回应时主动加入个人意见及其他与问题无直接关系的陈述,反映他喜欢控制场面、操控别人的个性。拉普雷里说,萨米恩托所说的都是事实,因为他看不到任何原因要令萨米恩托诬告柯氏夫妇。拉普雷里还指,柯虽然曾在庭上数度落泪,但认为陪审团需要考虑其真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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