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Canada)大规模关闭车行,一些车行东主走投无路,被迫集体起诉通用。 安河西南小镇格里姆斯(Grimsby)一家经营超过半个世纪的潘迪/标域(Pontiac Buick)车行,今日接到通用公司的通知,要求车行必须在明年底前关闭。东主史雷瑟(Bob Slessor)表示,他别无选择,只有与通用对簿公堂。
史雷瑟的车行是通用拟在2010年10月前关闭的约250家加国车行之一。他表示,已与包括现代、福士、日产、起亚和富士等其它车厂,商讨过改弦易辙的事,但他的第一选择仍是与40多名雇员一起卖通用车。他称,已与加国通用的汽车销售副总裁谈过,但无功而返。因此,他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应得补偿。 起诉通用违约的车行,除了史雷瑟外,还有11家,10家在安河,一家在爱德华王子岛。他们的目标是能将业务继续到明年之后。 众原告在安河高等法院提交的诉状称,按通用与车行间的协议,只要车行尽到到销售及其它责任,他们可以延续合约,继续卖通用车至少到2015年。史雷瑟称,他的车行超过了通用的评核标准,但仍然被放在关闭之列。 要求处罚性赔偿 该诉状要求150万元的处罚性赔偿,以及其它因盈利、商誉、名声、商机及市场份额损失造成的额外赔偿。 该诉状中的任何指称,均未在法庭得到证实。加国通用亦表示,对未结官司拒绝置评。 诉状还称,数家车行原以为他们的合约能够延期,在业务上作了大额的投资。史雷瑟2003年应通用的要求,就投入了约350万元装修店面,以提升通用的形象和声誉。 诉状还称,要车行在4个工作日内决定接受还是拒绝通用的清盘协议,没有给东主足够的时间来获得「有意义的」法律顾问。另外,状书还指出,协议没有提供足够的钱来负担员工的离职金及其它相关开支,以及对东主作出补偿。 通用决定在2010年前裁撤超过1/3的加国车行,以削减成本,精简业务。关闭之前,公司在加国有700多家车行,估计雇员3.3万人。 通用还打算在美国关闭1,100间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