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大明白免税储蓄帐户(tax-free savings account,TFSA)的规则,往往在帐户提款后急急填补差额,结果收警告信,数以万计加拿大人有这种经验。
大约54,700名纳税人年初收到加拿大税务局的警告信,税务局说,他们在2013报税年提款,违反免税储蓄帐户规则,要付罚款。
受罚人数已续降,从2010年顶峰期的103,000人,减至54,700人,但这个数字反映出大众还是不明白免税储蓄帐户规则。尽管税务局和银行加强教育宣导,人们仍是不清楚相关规则。
根据规则,开户人从免税储蓄帐户提款,只能在下个日历年补回等额款项。在同一个日历年补回提款额,就算补足提款额,人们会有机会供款过高,惹上税务麻烦。
不明规则 逾万人再接警告信
一些纳税人似乎未能理解严格的提款规则,根据加拿大税务局的数据,去年接到税务局警告的报税者,其中11,260人今年再接警告信。
截止上月底,税务局豁免17,000多人罚款,他们在2012年违例。人均豁免罚款额516元,亦即总额将近900万元。至于2013报税年度,2万多个加拿大人已缴纳罚款。
纳税人今夏接到免税储蓄帐户警告信,获准在60天内回应。收信人不在限期内回应,就会收到税务评估通知,受到处罚。
联邦保守党政府在2009年推出这个节税工具,允许存款生息免税,提款也不计算入息税。到2013年底,大约1,070万人开设免税储蓄帐户。
这种省钱工具受欢迎,联邦政府财库2013年少收大约4.1亿元税款,亦即5年少收税款逾10亿元。
税务局发言人布里多(Philippe Brideau)指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有责任,保证顾客明白规则。布里多说:“就像财务或投资产品,金融机构有责任向免税储蓄帐户客户讲解,这种帐户有什么细则和限制。”
TFSA的规则:怎样避免TFSA被罚钱?
或许你会被上面所写的数字惊讶到,每年的供款额度不是都写在来年的退税单上吗?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被罚款呢?其实,如果你仔细看一下TFSA的制度的话,你就会了解到,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就超额供款了。下面分不同的情况给大家解释一下。
第一种情况:
我从第一年存入5000块钱,不做其他用处,就放在那里赚利息。如果假设2%的利息的话,一年下来,账户变成了5100块钱。那么第二年,我的供款额度是多少呢?
这种情况是简单的。答案是,还是5000块钱。
第二种情况:
如果在第一年中,我把赚到的利息100块钱拿出来,那么我下一年的供款额度是多少呢?
这个时候,很多人都会有疑问了。因为觉得这100块钱不是原来的本金,而是通过利息赚到的,所以不会影响我下一年的供款额度?答案却是,因为你取出的100块钱,所以,你明年的供款额度是5100块钱。如果你能在一年之内,用5000块钱,赚到1万,然后取出这1万。那么你明年的供款额度将会是1万5千。
第三种情况:
同样的,如果我开的是TFSA的股票交易账户,只可惜水平太差了。5000块钱,一年亏掉4000,还剩1000留下来。然后把这1000块钱取出来,那么我下一年的供款额度是多少呢?
如果你认为,我亏掉的4000块钱还可以在下年度补回来的话,明年可以供款 4000+5000=9000的话,你就要超额供款啦。因为你只取出1000块钱,所以下一年度的供款额度是1000+5000=6000块钱。
第四种情况:
这种情况也是很多人超额供款的主要原因。如果在2010年1月1号,我存入5000块钱。然后到6月1日,我突然有事请,要取出这5000块钱。到2010年11月1号,我又存入了5000块钱。一年下来,我的TFSA账户里面,也就只有5000块钱,没有超额供款啊。
但是,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已经超额供款了。因为在2010年当中,你向TFSA一共存了1万,你超额供款5千。你会说,我不是当中拿出来5000了吗?是的,但是任何你提取出来的额度,只能在下一年中使用。也就是说,你可以在明年供款1万,但是却不能在2010年内再把这5000块钱存回去。
通过上面的四种情况,我们得出的结论就是,当年提出的数额,只能在下一年度存回。当年的额度存满后,不论取出与否,都不能再供款了。希望上面这篇文章能够让你不再为TFSA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