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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越文案裁决:罚款及追讨损失近260万

导读:证监会裁决邓越文必须支付25万元的行政罚款;支付15万元的证监会调查及聆讯成本费用;追讨总数为219万3873元用于邓越文个人支出的费用。

加拿大麦博集团(MP Global Financial Ltd.)总裁邓越文(下图,又名邓峰)涉嫌违反安省证券法一案终于有了结论,证监会聆讯专员Margot C. Howard今天发出长达20页的正式裁决书,邓越文必须马上辞去其在麦博集团所有职务,15年之内不能从事任何与证券相关的工作。

证监会裁决邓越文必须支付25万元的行政罚款;支付15万元的证监会调查及聆讯成本费用;追讨总数为219万3873元用于邓越文个人支出的费用。

根据安省证监会指控文件,在2006年至2009年2月期间邓越文与150多名投资者交易其公司债券,共收到投资者2000多万元资金,承诺给予投资者月息1%(即年息12%)至月息4%(即年息48%)不等的回报。2009年被安省证监会停止交易调查至今。

安省证监会从2009年开始调查此案,经过17次聆讯之后,证监会于去年8月认定邓越文违反安省证券法25(1)(a)和53(1)条款,证监会于今年6月21日做裁决聆讯。

虽然证监会已经做出裁决,但是据邓越文的律师施柏素(Anthony Speciale)表示,邓越文的经济状况困窘,从2009年开始就停止工作,也没有资产,在中国与家人住在一起,连飞回多伦多出席聆讯的机票都是借钱买的,所以证监会能否追回上述罚款还是未知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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