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島少女金柏麗普蘿特(Kimberly Proctor)遭同為青少年的兩名變態狂魔強姦虐殺焚屍,雖然兇嫌已經入獄,但少女的家屬不願看到慘劇再度發生,希望推動「金柏麗法」(Kimberly's Law)對付窮兇惡極的少年殺人犯。
虐 殺普蘿特時17歲的威伍德(Kruse Wellwood)及18歲的摩法特(Cameraon Moffatt)雖以成人刑度論處,依一級謀殺罪判處終身監禁,但僅10年即可申請假釋,仍較成人犯一級謀殺罪成立即25年不得假釋輕微許多,讓外界正視 法律是否對嚴重青少年罪犯過於寬縱。
普蘿特的家人推動「金柏麗法」阻止類似悲劇,當中包括:建立校園威脅評估機制、對有潛在危險性學生禁行強制性輔導和治療、加強犯罪青少年父母的責任、16歲以上遭控一級和二級謀殺罪者應自動轉往成人法庭。
其他還有年輕罪犯若認罪即應公開身分、觸犯一級或二級謀殺罪的未成年罪犯判刑應等同成人,以及觸犯一級或二級謀殺罪的未成年罪犯應與其他未成年罪犯分開監禁。讀者可上網:kimberlyslaw.com了解金柏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