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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六亿 温州一女商人被判死刑

中国温州网报道,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三(15日)判决39岁的女商人林海燕集资诈骗罪名成立,并判处其死刑,并向受害人赔偿非法所得的四亿多元人民币。

另一名浙江女商人吴英涉嫌非法集资案曾引起广泛热议。

而在有关交易产生巨额亏损后,林海燕隐瞒真相,并以高息或高回报率为诱饵,陆续向朋友、同事、同学、老师、亲戚、邻居以及他们介绍的不特定对象继续非法集资,直到2011年10月下旬因资金无法周转而案发。

在此期间,林海燕及其同伙累计集资了6.4亿元人民币。

两年内四千多人获罪

近年来,中国各地发生了许多非法集资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网站在2013年4月6日披露,自2011年起已经有人4,170因“非法集资”被定罪,其中1,449人被判5年以上刑期或死刑。

其中最着名的是有“东阳富姐”之称的浙江80后女富豪吴英涉嫌在2006年到2007年间非法集资7.7亿元人民币,在2009年12月和2012年1月被金华市中院和浙江省高院一审和二审判处死刑。

不过,由于不少公众舆论为吴英叫屈,最高人民法院后来没有核准有关的死刑判决,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最后改判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3年1月,鄂尔多斯市一名女子苏叶女因非法集资12亿余元人民币被判处死刑。

2012年4月,30岁温州女子王彩平也因为非法集资一亿多人民币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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