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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翅问题,陈国治希望联邦出面澄清

周二,多伦多市议会通过禁鱼翅附例,并促请安省实行全省禁鱼翅 。省议员陈国治回答记者询问时,表示这一问题的重心在于鲨鱼是否濒临绝种以及捕杀的方式是否残忍,多伦多市议会不应该对这些关键问题一知半解就随意投票立法,而真正管理这些事务的联邦政府应该出面澄清和纠正。

市府“一知半解,半知不解”决定联邦议题

陈国治表示,他本人并不是“鱼翅捞饭”的追求者,吃或者不吃鱼翅对他并不重要。但他认为市政府应该做它应该做的事情,不适宜做的事情就不应该去做。有关鱼翅的争议,问题的重心不在于是否可以吃鱼翅,而是对两个核心问题的看法尚不明确:其一是目前市场上的鲨鱼是否属于面临绝种的濒危动物,其二是鱼翅産品的割取是否残忍,这两个议题都是联邦政府的范畴。做相关决定和立法,不应该凭感性,数据很重要,事实很重要。

陈国治认为,对于这两个核心问题,究竟本国食用的鱼翅是否来自濒临绝种的鲨鱼,以及是否来自残忍的捕杀方式,公衆都不知道。市议会进入联邦政府管辖的范畴,在数据不清、未认清所有资料的情况下,做出禁鱼翅的决定,实属“一知半解,半知不解”。

联邦政府有责任出面澄清

陈国治表示据他所知,对何种动物、何种鱼类被列为濒危物种,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以及加拿大联邦政府有明确和严格的界定。在捕杀鲨鱼方面,据统计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已经立法,禁止只要鱼翅不要鱼身的捕鲨方式(英文称之为Shark Finning)。加拿大联邦政府也从1994年就明确立法做出相关的规定,防止捕鲨的方式过于残忍。鲨鱼産品的进口、自産和出口都是联邦相关部门管理。渥太华容许鱼翅、鲨鱼肉、鲨鱼骨等产品进口,应该有法可依。陈国治质疑道,鲨鱼産品进口到加拿大,在BC省可以购买,在大西洋省份可以吃,在安省可以食用,为何突然间在个别城市就不能吃?“如果是残暴(宰杀)回来的,我深信加拿大政府一定不会让它进口。可以进口就应该可以吃。”

陈国治认为,在鲨鱼及鱼翅的争议问题上,他赞同万锦市政府的决定,认为这是联邦政府的范围。法律是联邦政府制订的,捕鲨和鱼类生态的管理是联邦政府控制的,鲨鱼産品的进出口是联邦政府管辖的,省府难以插手。他希望哈帕政府不要只重包装,有责任站出来,向全国公衆(包括亚裔社区及主流社区)交待有关捕鲨业的资料,解释真相,而并非只表示无意立法禁止鱼翅。

做为安省旅游及文化部长的陈国治同时表示,禁鱼翅的问题也将影响到加国的经济和旅游业,尤其是安省对亚洲游客的竞争力。近年来从中国到安省的游客增长迅速,今年的增长率达57%,而旅游业中,看风景、购物、饮食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当被问及今后是否还会吃鱼翅,陈国治表示,在法律之内人人都可以吃鱼翅,并奉劝市民不要在法律之外去食用鱼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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