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邮报》星期五报道说,加拿大联邦政府今年夏季将出台新的规章,给予官员检查和惩处滥用外国临时工项目的雇主的权力。
外国临时工项目允许加拿大雇主在无法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中招聘到符合要求的员工的情况下,可以招收外国临时工。这个项目实行以来受到加拿大企业和外国工人的欢迎,但是也引起了很多批评。一方面,批评者认为这个项目抢走了加拿大人的饭碗。为降低成本计,并不是所有雇主都遵守加拿大人优先的原则。另一种主要的批评声音则针对外国临时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黑心老板”名单
2011年4月,加拿大联邦政府已经根据总审计长的有关报告制定了监管措施。其中一项主要内容是移民部的一个网站。这个网站专门用来曝光那些因没有向外国员工提供同等工资待遇而被禁止参加临时工项目的雇主。
但是两年多过去了,这个网站的“黑心老板”名单上仍然没有一个名字。移民部发言人拉福蒂纳女士解释说,尽管如此,这个曝光网站还是对雇主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一个违反了有关规定的雇主,只有在重新申请加入项目并被拒绝后,名字才会出现在这个网站上。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先后有皇家银行和一些小型航空公司在雇用外国员工的问题上引起争议,政府承诺加紧制定新的监管规定。拉福蒂纳女士说,新规定将使移民部和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可以在任何时候责成雇主满足项目的条件,进行调查并处分违反规定的人。
一些雇主和外国雇员呼吁政府不要反应过激,扼杀了这个对加拿大经济和企业都有好处的项目。对于一些通过这个项目获得工作的外国人来说,这是他们进入加拿大的第一步。
在一家多伦多电信公司做公关的马克西维尔是其中之一。她在2010年从英国来到加拿大,工作签证眼看要到期了。为了留下来,她正在申请“加拿大经验类别”签证。这个喜欢冰球的英国姑娘表示,她的加拿大梦是当一个“冰球妈妈”,拥有一个当地人那样的地下室,里面放一个大电视,占满一面墙的DVD,体育器材,还要一个冰球比赛射门时会亮起的百威啤酒红灯。
原则上外国临时工在合同期满后必须离开加拿大,2011年的政府规定还要求连续工作4年的外国雇员必须间隔4年后才可以申请新的工作。但是一旦来到加拿大,拥有了加拿大工作经验,还是有一些合法渠道(如“加拿大经验“签证)可以让他们成为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