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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公民法:5类人不能成加拿大公民

  新修订的《公民法》在2009年4月17日实施后,谁不能成为加拿大公民?

  1. 在1947年1月1日第一次《公民法》实施时不是公民的人;

 

  2. 在加国出生时,双亲之一是外国驻加拿大外交人员,双亲又不是非加国永久居民或公民的人;

 

  3. 成年后向加国政府宣布放弃加国公民身份的人;

  4. 提供虚假资料而加国政府取消公民身份的人;

  5. 本身海外出生,其父母是未有/已失去公民资格的加拿大人的人,以及本身是第二代或第三代在国外出生的人(包括未能保留国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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