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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华人面临的三大税务问题

2014年加拿大华人面临的税务问题应该说是多方面的;但就问题涉及的普遍性及利害关系而言,较为突出的三大税务问题是:房地产税务,税务居民与非居民身份,以及净资产评估。当然,这三个税务问题在2014年之前就已在不同的程度上困扰着许多华人,只不过是在进入2014年之后涉及的层面将会进一步扩大,使得问题更为突出。

加拿大房地产税务

随着加拿大华人房地产交易不断地活跃与增长,近年来华人遭遇到的房地产税务麻烦也是直线上升。常见的情形包括:因房地产交易被税局稽查罚税(资金来源不明),本属免税的自住房买卖所得却被上税,本属资本增值可按50%算纳税收入的却按生意收入处理(100%算应纳税收入),买新房本可享受GST/HST退税的却没能享受等等。

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华社对一些关键的税务问题普遍缺乏了解,如对资金来源事先怎样进行策划,怎样确定是免税的自住房,怎样区分资本增值与生意收入,房地产交易是怎样导致税局查税的等等。为了防范房地产方面的税务风险,我们可以上加拿大税局网站和查阅加拿大税务法庭的有关案例,来了解有关的游戏规则。读者也可以阅读由加拿大税务出版社用中文出版的《加拿大房地产税务》一书。

税务居民与非居民身份

税务居民与非居民问题的误会对华人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历来已久;这主要归咎于加拿大税局信息多年的误导(即居住联系模式用配偶/住房/依附人任何一项定论)。笔者曾公开发表过“我们都上了税局的当”,“看看税局是怎样误导的”,“非税务居民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等文来提醒读者:纳税人可以在加拿大有配偶/住房/依附人而同时又可能是税务上的非居民。可惜的是近来还是有些华人媒体片面地宣传税局自搞的那套“居住联系”模式(税局已明确说明不是法律),进一步强化误会。

居民与非居民的误会在华社产生的一个重要的后果是,一些空中飞人本属非居民,本不应在加拿大报税的却要按加拿大居民来报税,本不应申报海外资产的却要申报,配偶非居民一方打钱给居民一方本不成问题的,却遭受税局的净资产评估。这种税务申报与现实规则的不一致,使得无数华人家庭陷入困境,遭受经济损失。

为了解这方面的游戏规则,我们可以通过查阅加拿大税务法庭的有关案例,也可以阅读由加拿大税务出版社用中文出版的《加拿大税务居民与非居民》一书。

净资产评估

在加拿大居住已久的纳税人一般都知道,自己每年申报的收入应与这年的支出(包括生活费,购置资产,投资等)应大致相符。这实际上就是税务上净资产评估方法的基本概念与原理。通过净资产评估,税局可以测试纳税人是否有来历不明的资金。由于在税法里纳税人有举证责任,来历不明的资金都可能会被税局当作应纳税收入处理。由于使用上相对的便利并得到案例法的确可,净资产评估越来越成为加拿大税局依赖的评估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手段。

华人由于在经历与文化上的差异,一般缺乏这方面的意思与警惕,所以一旦遇到净资产评估就会措手不及。由于净资产评估涉及的金额往往较大,所以对华人构成较大的威胁。

其实,我们只要掌握一定这方面的知识,就可以避免一些税务风险,如生意人在申报收入上至少要考虑到一年全家的生活费用,从别人借钱要保留足够的文件证据,从中国打钱来加拿大要保留完整的资金来源证据以及资金是怎样进入加拿大的证据等。

由于净资产评估是税局运用的评估方法,所以税局不会透露这方面太多的细节。因此要了解更多的信息,读者可以查阅加拿大税务法庭的有关案例,也可以阅读由加拿大税务出版社用中文出版的《加拿大新移民税务策划》一书。

(作者: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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