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生儿育女被华人视为传宗接代的大事,产妇“坐月子”亦是关系到今后母亲和孩子终身健康的重要一环。有产妇坐月子的人家,因添丁加口,莫不隆重其事,喜气洋洋。然而,今年刚开年,大陆移民李氏夫妇在加拿大列治文一家“月子中心”生女儿,坐月子,却坐出了一场悲剧,以至于让产妇李太太发出了“这辈子都不要再来加拿大”的哀叹!
这起事件牵涉到移民夫妇、月子中心、医院、警方和儿童厅等方方面面,亦带出了华人文化传统、西方教养理念以及加国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冲突,引人关注,催人反思。 “坐月子”事件始末 李先生是法律专业人士,2004年以技术移民抵达安省汉普顿(Hamilton),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与太太便回流北京。二人育有一名6岁的女儿,去年太太再度怀孕,夫妇俩就开始筹备第二胎到温哥华生产,准备了几十万元来迎接第二名女儿。 李先生在大陆的同事介绍他们可以选择在生产后住在“月子中心”,养好身子,才回中国。李先生于是从网上找到列治文一家月子中心。待产每个月的费用是2000元,生产后每个月是4000元,以孕妇一人计算,假如期间有家人一起短住,幷不额外收费。 李太太在去年10月28日到月子中心,婴儿在12月21日出生,数日后,丈夫带6岁的大女儿一起过来看太太,顺便带大女儿去尝尝滑雪,全家计划在2月初回国。 当一切都非常美好的时候,1月17日上午,婴儿被月子中心人员接走,晚上7时多送回的时候,员工说刚替婴儿洗完澡。李先生夫妇此时看到婴儿手一直发抖,皮肤都是红红的,之后,在妈妈抱了一下后,婴儿很快就睡着了,两人只是奇怪婴儿为何这么困,也没想到其它的。数小时后,他们发现婴儿的头有点歪,隐隐觉得不寻常,于是赶紧送去列治文医院。医院方面随即将婴儿转送温哥华儿童医院,医护立即帮婴儿进行电脑扫描,证实婴儿脑部受伤。 医生按例通报警方及儿童厅。当局怀疑有人虐待婴儿,因此不由分说,将李先生的大女儿、月子中心东主的两名小女儿等,全部带走,接受省府“保护”,后来,她们被送往一个寄养家庭去,据说这个家庭也是华裔。李先生说,他们全面配合警方的调查,对警方的提问有问必答,因为他们只是希望尽快澄清此事,让一家人可以团聚。 两人记得,当日向他们问话第一句就是问,是否因为婴儿不是男的,夫妇二人重男轻女,所以打女儿。李太说,这种说法简直是荒谬,他们早就知道怀的是女儿,如果不喜欢她,怎会花几十万元人民币、千辛万苦地到加拿大产下她?李太太心疼地说,自从大女儿被带走后,他们只能在星期一、三、五见她,而且必须要有社工在场监视,每次一小时,“就像监狱探监一样。” 更让夫妇不安的是,他们探访大女儿的时候,女儿言语间透露了一些在寄养家庭被欺负的情况,在场的社工也是很紧张地问女儿问题,但再下去就不让两人与女儿说话了。儿童厅、社工等无论如何也不肯让他们再见女儿。父母于是希望将女儿即晚从寄养家庭取走,放到朋友的家,但同样被儿童厅拒绝,他们只答应会换过一个寄养家庭。 整个事件让李氏夫妇做梦也想不到,一场“坐月子”,会弄成大女儿不能见、刚出生的婴儿不能抱的悲剧。李太太狠狠地说:“我一生所遭遇的不幸事情,全都在过去一个月经历过了!”
此案非个别事件 中侨互助会家庭及青少年辅导服务部经理金佩玲说,类似事件引发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他们。因类似情况经由儿童厅转介到中侨接受辅导的华人父母,每年都会有40至50个,约占该服务部一年里给予系统辅导的案子总数的10%。从该部们接触的案例来看,多数情况都不属于父母蓄意虐待孩子,而是爱子心切、恨铁不成钢而引发的亲子关系问题。而且,一般人们都会想当然地认为,发生这种事儿的都是新移民家庭,“其实不见得是这样”。 金佩玲介绍说,类似情况在新老移民家庭都会发生,只是原因不同。新移民多是因为对加国法律规定不了解,而老移民家庭出现这类事儿,则是东西方传统文化对立冲突的体现。在老移民家里,孩子多年来受到全套西方式的教育,有的更完全是在加国出生,在本地成长,虽说长着一副“东方脸”,但骨子里,无论是思维方式、思想理念,还是行为标准,都已全盘西化,可是他们的父母,亦即那些老移民,仍信守着根深蒂固的东方价值观和育儿教子方式,当两代人完全不同的理念发生激烈对撞时,就容易发生在西方人眼中看来是虐待与反抗的事件。 儿童厅做法惹争议 事件传出后,不少华裔民众对李氏夫妇的遭遇表示了极大的同情,认为儿童厅在没有完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强行带走孩子,太不尽人情,做的过了头。 时事评论员区泽光指,儿童厅的出发点是保护儿童,在事发现场,涉事双方往往争执不下,到场工作人员不可能即时准确地判断出谁是谁非,只可能本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原则,设想有可能是李氏夫妇的过错,而万一这个设想成立,那么他们的大女儿当然也就是潜在的有可能受到伤害的人,因此,以万全之计,儿童厅工作人员在假设孩子处于危险之中的情况下,先把孩子带离,回头再逐步了解详情,如果证实确属误会,孩子父母没有虐待孩子的倾向,再将孩子归还。总之,欧泽光认为,从大的方面说,儿童厅是依规行事,以儿童的安全为首要考虑点,这种保护儿童的立场,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区泽光又指,儿童厅具体操作方法,有值得检讨之处。虽然儿童厅选择儿童寄养家庭有一套程序条件等等。但是目前由于寄养家庭不足,供不应求,导致明确规定的程序,执行起来走了样,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为觅得寄养家庭,降低标准;二是让合乎资格的家庭同时照顾多个孩子,这样就造成寄养水平降低。 金佩玲亦说,通常遇到这类案子,警方和儿童厅都是只要稍有怀疑,就不由分说,先把孩子带走,以免不测。问题是警方和儿童厅随后需要多长时间做调查,孩子何时才能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谁也说不准。一方面,那些被误会了的父母,他们会觉得很不公平,很冤枉;另一方面,孩子去到一个寄养家庭,在突如其来、完全陌生的新环境里不见得开心,会有不安全感,出现焦虑、孤僻等情绪,而且外人难以知道寄养家庭是否真心疼孩子,那些年幼的孩子也不知怎么投诉和往哪里投诉。
月子中心需要监管 加拿大采取依出生地决定国藉的政策,即在加国境内出生,则可自动取得加国公民资格。在卑诗省,只要有合法居住权幷按规定缴纳了家庭医疗保险的,生孩子的费用全由政府负担。因此,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等地不少华人,即使本身幷未在加国居住,也都选择回到加国生孩子,这就给所谓“月子”服务创造了市场。仅在大温,不论是在电脑上搜索,还是翻看当地报纸,都有为数众多的“月子”中心在招徕生意。这种“月子”中心,以华人密集居住的列治文为最多。 据欧泽光透露,在2005年的时候,省政府曾对月子中心这类机构做过考虑,后来,有关官员认为,“坐月子”只是华人单一社区的习俗,不是涉及到全社会的事,故得出的结论是,不需要立法规管。 欧泽光认为,月子中心应该受到监管,因为,1、月子中心实际上有家庭旅馆的功能;2、扮演产后护理的角色;3、负责照顾婴儿。这3点分开单项来看,各自都是受到监管的项目,为何同时具备了上述3种功用的月子中心,反而不在政府监管之列? 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钱路律师认为,是否应该对月子中心采取规管措施,取决于现有状况能否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产妇和婴儿的利益。依据此标准来思考,“显然,目前没有任何保护和防范措施”,钱路律师明确指出,必须制定相关制度,改进对月子中心的管理。而且,改进应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人员的管理。 钱路说,对月子中心从业人员要制定适当的资格执照制度,这些人员要经过专项的训练,训练要有必要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是对设施的管理。 钱路律师表示,目前月子中心主要由家庭住宅充当,这些住宅是否可以满足作为专业服务设施对照顾婴儿的需要,应当由制度来规管。衡量的标准,应以安全、舒适为主要要求,而且相关项目应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标准……所有这些细节,省政府都要认真研究,提出措施方案,供法律界考虑,直到形成系统化的制度,把这一行业纳入有效管理。 华人要积极面对 金佩玲告诫华人家长,不要等到出现问题,才寻求服务,平时就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社区和各种教育组织举办的有关亲子关系、子女教育的讲座,学习正确的子女管教方法,同时也认识、了解西方亲子关系。她介绍说,中侨经常会有这类主题的讲座,中侨的家庭及青少年辅导服务部更在处理这类问题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需要的家庭可致电与他们联系。 区泽光则呼吁华人朋友,特别是那些家中孩子已长大成人的中老年夫妇,本着爱心和对社会问题的关注,踊跃申请做寄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