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省证监会从2009年开始调查此案,经过17次聆讯之后,证监会于去年8月认定邓越文违反安省证券法25(1)(a)和53(1)条款,证监会于今年2月决定于本月21日做裁决聆讯。
安省证监会调查加拿大麦博集团(MP Global Financial Ltd.)总裁邓越文(又名邓峰)涉嫌违反安省证券法一案接近尾声,裁决聆讯21日在安省证监会举行,现在中国居住的邓越文专程飞来多伦多出席聆讯。
安省证监会从2009年开始调查此案,经过17次聆讯之后,证监会于去年8月认定邓越文违反安省证券法25(1)(a)和53(1)条款,证监会于今年2月决定于本月21日做裁决聆讯。
安省证监会代表律师毕顿(Matthew Britton)在裁决聆讯中指出,邓越文在此案中,将新客户投资的钱付给旧客户,还将部分投资款用于私人用途,他也未能向客户投资前做完全公开说明(Full disclosure),如果客户事先知道情况如此,他们就不会投资。毕顿建议对此作出严格处罚,他表示只有严格处罚才能对公众起到阻吓作用。
(邓越文(左)与律师施柏素在裁决聆讯结束后离开安省证监会。记者乔森林摄影)
21日邓越文穿一件短袖恤衫出席聆讯,他在聆讯中一直旁听,不时翻看文件和做笔记,他在聆讯中并未发言。邓越文的律师施柏素(Anthony Speciale)表示,希望证监会能够做出一个公平和合理的裁决,他说邓越文现在中国与家人住在一起,上星期天才从中国乘飞机到多伦多来出席聆讯,希望证监会在处罚时考虑到邓越文的经济困难情况,他说邓越文从2009年开始就停止工作,也没有资产,在中国与家人住在一起,连这次飞来出席聆讯的机票都是借钱买的。
施柏素还说,邓越文在事发之前是华人社区受尊重的人士,在证监会调查以及媒体广泛报导之后,名声受毁。施柏素表示,邓越文的行为并非有意,他之前没有得到证券法规方面的律师咨询指导,是「天真无知」(Naive)的行为。
毕顿则对此说法不以为然,他反驳说,邓越文的行为明显是有意的(intentional),人们不会只是随便走进他的办公室去买他的公司债券(Debenture)。毕顿指出,邓越文用了12万多元去买珠宝,投资人投入资金钱目的是为了投资,而不是给他拿去私用。他对邓越文经济困难的说法也抱质疑态度,他指出,施柏素也只是转述邓越文的话说他没有钱。
裁决聆讯结束之后,证监会将会在稍后日期做出书面裁决,公布相关处罚。
根据安省证监会指控文件,在2006年至2009年2月期间邓越文与150多名投资者交易其公司债券,共收到投资者2000多万元资金,承诺给予投资者月息1%(即年息12%)至月息4%(即年息48%)不等的回报。2009年被安省证监会停止交易调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