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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移民1宅分租8家房客 执法困难

  在近日的公众会议上,多伦多市民对分租屋绝大部分持否定态度,但一位在分租屋内居住了相当长时间、最后购买共管柏文自住的华裔则表示,以他的个人经历,分租屋虽然存在一些隐患,但对一些有困难的新移民、难民及低薪打工仔来说,倒也助了一把。

 

  来自东南亚的华裔移民蔡清顺,从2009年到2014年,在士嘉堡冰梨路夹士刁路区域内住了将近5年。他形容在这座总共将近3000平方尺的大屋中,居住了8家房客。记得当年他搬入时,8个住处全满,是该宅的全盛时期。这个士嘉堡分租屋的格局是:二楼,住3户人家。一楼,在壁炉附近隔出一间,住着蔡清顺。楼下土库,另外住4户人家。

 

  土库的租客,流动性相当大,常常几个月就搬家,租的基本是申请难民的大陆移民。但楼上的3户人家,则比较稳定。其中,一对夫妇带一个儿子,在楼上租了2个房间。儿子住的那间很小,房租300元;夫妇俩的房租350元。这对东北夫妇中,丈夫是留学瑞士的化学博士,但在加拿大找不到工作,太太在超市打工。后来太太去学了厨艺,自己开了间小咖啡馆,但客流不多,收入仍有限。所以现在还是买不起房子,仍然住在分租屋内。唯一可喜的是,他们的儿子升读了大学,也许要飞出分租屋。

  二楼除了主人套房内有自己的厕所跟浴室外,只有一间带浴室的厕所可供洗澡,一楼二楼的房客都要轮候洗澡。一楼的厕所只有抽水马桶和洗手池,无浴室,而土库有两间浴室,是房东自己装修的。地库有两个厨房,但一楼只有一个厨房,因此一楼和二楼的房客都要错开时间煮饭。该房屋的车道被加宽,总共停了5辆车,车库内2辆,车道上停3辆。

  分租屋的主人并不住在屋内,二楼的主人套房由一位单身香港女移民居住,月付650元,自己拥有一个洗手间。她没有稳定工作。有时在制衣厂上班,有时为人家做清洁。

  楼上另外还居住了一对来自广东的夫妇。他们的房间较小,月租450元。其中,丈夫在餐馆做砧板师傅,一做30年。太太在超市打工,由于收入不多,他们也是在此间长住。

  房东是福建人,他们也是做劳力工的。据说来加拿大时带了一笔钱当首付,就贷款买了这间大屋。房东住在附近,他们除每月来收租金,平时每星期倒垃圾,他们也会自己来处理。

  蔡清顺说,出租屋虽然存在隐患,但对于没能力买屋或租住柏文的新移民、低薪打工仔、经济能力有限的学生或难民来说,是一大帮助,如果没有分租屋,都不知要住哪里了。

  对于近来社会又开始关注分租屋的问题,蔡清顺认为,与其禁止分租屋,倒不如将之合法化,由市政府来规管,这样既保护了租客和房东的利益,也可为市府带来税收。

  分租屋执法困难 詹嘉礼吁省府修例

  昨天士嘉堡爱静阁选区市议员詹嘉礼重申,爱静阁选区是多市44个选区之一,但本区居民对分租屋的投诉,则占到全市的8%。说明问题的严重和居民的不满。

  他表示,对于分租屋违反各种附例规定的执法,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果业主不同意,执法人员是无法进入物业的。这需要省府修改法律,帮助克服这个执法障碍。「这样的修例,早就应该进行」。

  他说,加人以往的居家传统,一般是将土库出租,这是可以接受的,但按现在有些分租屋,分隔成5、6,甚至7、8间,或者更多,等于是开了一间酒店,完全改变了独立屋、半独立屋居家的概念。

  他继称,目前本区就有一间这样的房屋在求售:12个分隔房间、7间洗手间。「这样的房屋不应该允许存在」。

  来自印度的华人刘女士昨天表示,现在房价昂贵,有些人打算出租养房,也是可以理解。但是将房间分隔到3间以上,就太过分。

  另有一位在士嘉堡居住了18年的张先生表示,可以想像,分租屋的业主多不会报税,而这对国库收入、对使用税款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都不利。

  明天晚上7时到9时,在L’ Amoreaux社区康乐中心,将有一个有关分租屋的公听会。另一个在5月7日晚上,芬治东路4640路的Francis Libermann天主教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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