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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府打了7年官司 华人违建屋终获保留

经过长达七年的缠诉,位于多伦多中区华埠附近的38 Brunswick Ave.民宅的加建部分,被安省市政管理委员会 (Ontario Municipal Board )确定为可以合法存在,仅须作一些小的修改即可。

这个房子的业主原先是曾士钧与太太,现为他们的女儿曾秉慧。曾氏夫妇于2006年以71万8000元买下此二手屋,当时房屋已经有加建部分。据曾士钧2011年接受本报记者採访时表示,由于在未经申请的情况下即将原本屋后加盖的部分拆除并重建,且重建的部分较原先长度还长,而遭政府部门提告并勒令拆除。曾士钧当时承认自己「违建」有错,但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让他的重建屋「就地合法」。

曾士钧称,此屋在2006年6月购入后,因后方加盖部分遭白蚁蛀食且倾斜,因此交屋后即进行装修。但装修尚未完成,当年8月29日,就收到市府的通知勒令停工。不过,最终花费8万元的装修工程还是完成,曾士钧认为「重建的部分仅比旧房多出45公分」。

但紧接着曾家受到一连串的诉讼,包括多伦多调解委员会以附近居民的投诉文件为由,指曾家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形下,即在屋后加盖三层且巨大的建物,不但违反城市规画法(Zoning By-Law),同时又违反建筑法(Building Code)。

屋主:抽查频繁 害妻罹忧郁症

对此指控,曾家反驳称,加盖部分仅有两层,且并未占去巷道及绿地。后经16个月的缠讼,市府撤销了违建的告诉,但期间政府检查员不定时的抽查达26次。曾士钧表示,这一切导致其太太因此罹患严重忧郁症,而他本人更是每听到有人敲门即心惊胆跳。

随后,曾的女儿曾秉慧以对业主权利和自由与市府有争议为由,代表其父母上诉到法庭。据「多伦多星报」报导,曾秉慧在法庭出示了由心理健康医生出具的证明,显示其父母因市府人员的不断逼迫,而有心理健康的损伤。曾家并且在法庭上说,从未有邻居对其加建部分有过市府所称的「被挡住阳光和视线」的投诉。

安省市政管理委员会聆讯庭日前作出裁决,曾家可以保留房屋的加建部分,不需拆除,但要在建筑的深度方面小作修改。

对此,曾士钧昨天表示,全家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但他也说,七年的缠诉,前后花去40万元,而心力和体力的消耗更是无法计算。

区内多伦多市议员魏得方 (Adam Vaughan)昨天表示,此一决定为事先不符批准的建筑「就地合法」开了先例,恐令人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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