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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成为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继比利时、荷兰及西班牙后,成为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19日,加拿大参议院以47票对21票通过自由党提出的一项议案,允许该国的同性恋者申请结婚。自此,加拿大成为世界上第四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

新京报报道,尽管此前加拿大已有部分省份允许同性恋结婚,但此次通过的法案,却允许加拿大所有同性恋者,可以像正常男女一样申请结婚。在世界其他国家中,目前只有比利时、荷兰及西班牙在全国范围内允许同性恋结婚。

这项法案是由加拿大总理保罗·马丁所在的自由党起草的,而在参议院中,自由党占据着多数席位,因此议案得以顺利通过。即便如此,该法案在自由党内部也引起了争议。由于对通过法案不满,属于自由党的经济部长约·柯穆兹宣布辞职。自由党议员奥拜仁也辞去党内职务,高穆斯辞去他的内阁职务。而党外的反对声更大。保守党领袖夏巴曾经表示,如果其有朝一日当选总理,将再次展开对同性婚姻问题的辩论。

加拿大宗教领袖对这项法案表示忧虑,一名神职人员称,如果同性恋者在教堂举行婚礼,神职人员将不得不前往主持仪式。根据加拿大现行法律,神职人员无法提出拒绝,否则就可能被告上法庭。加拿大的罗马天主教堂也极力反对同性恋结婚合法化,同时提出反对的还有伊斯兰教及锡克教等宗教机构。不过新法例规定,新婚姻定义在像法院及市政厅等公共场所具备约束力,各种宗教及个人仍可自己界定自己认为适当的婚姻定义。

据政府统计,加拿大目前共有约3.4万名同性恋者。2003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及英属哥伦比亚宣布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导致每年约有数百名外国同性恋者前往加拿大申请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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