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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豁免权 温市警拟订处理准则

  目前温市有六位外国总领事及25位荣誉领事,尽管涉及外交使节的案例不多,但温市警仍希望制订准则,因应有人提出刑事豁免要求时如何处理。多伦多及渥太华警方是以「暂时保护」名义将对方扣留,而不称「逮捕」。

  尽管本地涉及外国使节的刑事案件不多,但温哥华市警局有意制订相关处理规范,以应当事人提出「外交豁免」要求时的处理准则。

  早在2008年温哥华警政委员会(Vancouver Police Board)就开始研议这项处理准则,并在近期将报告提交市警局。局长朱小荪表示,委员会在报告中提出许多相当好的论点,值得仔细研究。但他强调这只是例行的政策研究,而非有实际案例发生才作相关检讨。他说温市警至今未曾面对这类案件。

  温市警在参考多伦多及渥太华警方作法后,将「暂时保护」概念融入新处理准则中,未来警方可将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外交人员拘留,以避免人身伤害、毁损财物或继续犯行,但不算是「逮捕」。

  不过还是有委员会成员质疑准则中的若干用语不够明确,警务委员高琳丝(Mary Collins)指出,如果一名外国外交人员超速被逮,却说自己正在执行领事职责,是否也免罚?或是他在参加外交酒会后酒后开车,能否要求外交豁免?她希望能明确可豁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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