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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十字弩弑父案 母子16年受虐时序表曝光

  自被告出生后一直受虐﹔

  1996年﹕一家叁口移居澳洲﹐死者曾被车撞后﹐凌虐行为变本加厉﹔死者曾将被告困在睡房﹐要被告在一瓶内撒尿﹐再将尿倒回在被告头上﹔

  1997年﹕一家迁至温哥华﹐死者曾威胁将被告双眼挖出﹐又因不满被告捐款予学校﹐遂扭断被告饲养的雀鸟的头﹔

  1999年﹕被告曾进入精神病院﹐但死者仍施虐﹐并为免被告妨碍他看电视﹐将被告困在房间﹐并只以冰块作解渴用﹔

  2000年﹕被告一度交由保护儿童会看管﹐但看管期结束后﹐死者又故技重施﹐继续施虐﹔

  2002年﹕被告母亲受虐后留下字条﹐令死者再度老羞成怒﹐威胁逐一杀死他们﹐死者因家庭暴力罪成入狱﹐被告与母亲逃往澳洲﹔

  2005年﹕被告与母亲在澳洲难民申请被拒﹐返回渥太华隐姓埋名﹔

  2010年秋﹕死者财产被没收﹐并归其妻子及儿子所有﹐其后被告在死者电脑上发现一些文件﹐令被告相信死者正在追踪他们﹐并可能对他们的安全构成威胁﹐被告大惊﹔

  2010年10月初﹕被告聘请至少2名私家侦探追查死者是否身在渥太华﹐被告几乎每隔2日便去电私家侦探查询﹐后者指从被告的声音中﹐感到对方极度恐惧﹔

  2010年10月下旬﹕私家侦探表示﹐死者在渥太华并没有信用卡交易纪录﹐显示死者并不在渥太华﹔

  2010年10月底﹕被告去信加拿大总督及英女王求助﹐要求将死者驱逐出境﹐但不得要领﹔

  2010年11月﹕被告的惶恐达到极点﹐认定死者身边有大量现金﹐可不必使用信用卡﹔

  2010年11月中﹕被告在网上订购Kevlar Swat fire hoods以便死者到其住所放火﹐可作保护用途﹔

  2010年12月1日﹕被告从渥太华往多伦多

  2010年12月2日﹕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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