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悉,Demographia公司的报告是以2011年第三季城市房价中位数字,除以城市家庭(household)平均年收入中位数,来计算各个城市房价的可负担程度。“可负担”房价应为家庭年收入中位数的3倍以下;4.1倍以上即属于“难以负担”,而指数超过5.1属于“严重严重负担”。
近日,美国顾问公司Demographia对全球337个城市作出了房屋可负担性的调查,加拿大的平均房价为“中度难负担”,而本国的两大城市温哥华和多伦多都位列“严重难以负担的城市”之中。据悉,Demographia公司的报告是以2011年第三季城市房价中位数字,除以城市家庭(household)平均年收入中位数,来计算各个城市房价的可负担程度。“可负担”房价应为家庭年收入中位数的3倍以下;4.1倍以上即属于“难以负担”,而指数超过5.1属于“严重严重负担”。
在加拿大,一共有35个城市接受了调查。总体而言,本国平均房价是国民平均年收入的3.6倍,属于“中度难负担”的范围。这一数值远低于香港的12.6、澳洲的5.6、新西兰的5.2及英国的5.1,但高于美国的全国平均值3。Demographia公司表示,加拿大的指数本应该更高,但是由于温哥华的楼市市场有稍微降温,所以拉低了全国平均值。
不过,加拿大各城市的情况很不一样,35个城市中有8个可负担城市,17个中度难负担城市和6个严重难负担的城市。6个严重难负担城市有温哥华、亚博斯福(Abbotsford)、吉隆拿(Kelowna)、维多利亚、蒙特利尔和多伦多。这6个当中有4个城市都是位于BC省,其中温哥华更位列全球第二难负担的城市,其可负担指数为9.5,比去年降了1.1,排列在香港之后,悉尼之前。多伦多的可负担指数为5.9,意味着平均收入水平的当地居民撇开缴税不谈,不吃不喝5.9年才能购买一幢房屋。本国第三大城市蒙特利尔的可负担指数为5.2。
加拿大最可负担的城市有PEI省府Charlottetown、Fredericton、新布伦瑞克省的Moncton、魁省的Saguenay、圣约翰、安省雷湾、魁省三河市、和安省的温莎市等。
不过,也有加国城市规划专家则批评报告未有考虑其他环境因素,太过简化房屋难以负担的标准,所以对此报告的结果不以为然。
有鉴于世界各地房价高涨,民众住房负担能力持续恶化,“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建议各国应放宽土地开发禁令,增加新屋供给量,特别是住房负担能力恶化最严重的澳洲。
有研究认为,推高屋价的罪魁祸首是一些强化都市的政策,它限制了都市周边地方的住宅社区发展:“城市规划人士认为我们应停止不断扩大城市,他们甚至使用贬义字——肆意扩展(sprawl)。对他们来说,这等同罪咎。要在城市边缘发展新房屋十分困难,在廉价土地发展边缘房屋的秘密是扩大房屋业主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