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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冰暴危机处理得失谈

2013年圣诞节安省严重的冰暴过后,市政府在很多方面应该检讨一下:

即时应付危机和善后处理的手法;备受争议的政治动机;可以从应变策略中汲取的教训与启示;还有长远必需探讨的电力危机风险。

首先,市议会需要检讨2013冰暴发生时和事后处理事件手法上的得失,从中汲取教训。

市议会议员由民众选出,危机出现时,他们有没有即时扮演积极和重要的?色?有没有紧密地联系紧急管理中心(emergency management office),即时向市民大众发放有用的消息?

今次冰暴事件,很多人抱怨未有第一时间得悉政府准确的讯息,例如食物礼物卡(grocery gift card)未能全数给予有需要的人士,令到真正有需要的市民失望。而且,市民最需要解决他们遇到实际出现的电力难题,求助时,却很难从电力局的通讯中心(Toronto Hydro call centre)得到答案,因为电话往往挤塞,311过份集中的沟通方式,是否需要改善?

一般来说,民选市议员,最清楚当区的实况,明白那些市民的需要,认识可以帮助他们的地区资源和设施,知道联络他们的通讯渠道和方法,他们最适宜担当桥梁的支援?色,扮演协助紧急中心策略性的伙伴,可惜多伦多市议员的表现水平并不一致,有出色的,也有隐形的。

其次,危机出现时,领导人的能力最备受考验。

有人批评在紧张关头时市长福特的?色,至少他未能像纽约新上任的市长白思豪(Bill de Blasio)那样,当大风雪侵袭,亲身铲雪,第一时间召开紧急应变会议,统筹各方,准备好迎接暴风雪的挑战而赢得好评。

舆论对多伦多有效地巩固城市基本需求、维持城市如常运作两方面,市政府和市议会集体领导下的表现,总算及格。技术人员不懈的救援努力和善后工作更获嘉许。

至于多伦多应否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问题?事后孔明,只可以说见仁见智。

我个人第一时间回应传媒,认同市长福特的见解,认为没有必要。

原因是城市的情况,未有失控,客观地,情况未坏到需要以紧急状态处理的程度,符合特殊的紧急条件,同时也对提早恢复电力供应没有帮助;而且,前线的服务资源和人手早有协议,基本上可以互相支援。停电影响范围虽然大,但未达到威胁市民人身安全和严重到危及物业的紧张程度。整个城市的活动,大致上如常运作,未有中断。

况且,何时宣布紧急状态?法律上未有清晰的指引,各市区可按本身情况,由市长自行宣佈,有或未有这样做,同样可以得到省府和省长的资源,例如人力、装备以及特殊部队的支援,只要提出交涉,一定可以得到援手,有否法定或正式宣布,不是唯一的条件。至于副市长后来提议出动军队的援助,似乎只是经济考虑的问题,实际上可有可无,循其他途径去收拾断枝残局,可能成本效益更佳。

但今次事件安省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却受到反对党严厉批评,特别是保守党议员Lisa MacLeod指控省长韦思(Kathleen Wynee)处理分派食物卡措施时,有厚此薄彼之嫌,玩弄所谓“邮政地域政治”(postal code politics),偏袒自由党票仓的大多伦多地区,而忽略其他受灾选区例如Waterloo及Guelph,手法不公平, 将政治利益放在省民利益前面,而且计划实施之前,未有考虑周详,安排出现混乱,难辞其咎。

例如当礼物卡派光时,还有百多人排队轮候,而当中更有残疾人士十分失望,指责政府未有用邮寄方式,发放给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政府可能高估了公民奉行信任制度(honour system)的自觉意识,滥用了这笔补助金的资源。安省政府未有在第一天就向民众发放清晰的宣传:只有那些在大停电损失了容易腐坏食物,而又无法负担这笔损失的民众,才应该前往领取这笔补助。虽然省长韦恩辩说8500户民众受惠,食物卡供不应求,总比不做好,但形象上,却酿成了一场不算小的公关灾难。

最后,政府紧急应变措施的准备功夫是否不足?面对未来同时程度的灾害重临时,多伦多的准备足够吗?

我认为市议会有否需要成立第三者客观独立的评估,检讨这次市政府和电力局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做法,从中放取经验和教训,提升应变的准备。例如多层大厦共管物业的住户,应否有更多发电机?建筑条例(building codes)应否指定需有备用电源系统?Toronto Hydro增加了电力供应商外判后,一旦出现电力不足或停电时,会否出现严重人手短缺?更重要的是:能源供应方式是否更多化元?

谈到风险处理的大方向,值得深入分析一下。

例如多伦多市政府最需要检讨的,是电力运输网(grid),应否埋在地底?多伦多电力局最大的考虑是财政理由。

需知道:减低未来风险,消除风险,总要付出代价。问题只是代价的成本,是否比减低的损害还要大?分析这次冰暴风险管理,多伦多电力局和安省其他电力供应机构首先要计算的数据,包括圣诞节大停电对30万消费者的影响,当中家庭成员和商户金钱上的损失。

面对未来类似今次这样严重的天然大灾害,需要最少考虑三方面的因素:1. 可能损害的程度:2.再次发生的可能性;3. 减低损害要付出的价钱。保险公司估计今次冰暴对安省、魁省和纽省的损失大约10亿元,还未包括无法计算,财政上、身体上和感情上的成本。

假如电力局要减低暴风雪对输电网的大量损毁,改为埋在地底,成本便要增加7至8倍,市民的电费便要增加。我们必需考虑计划成本会否太过昂贵?而且有可能万一遇上类似亚省那样的大水灾时,地下电缆容易损毁的新问题便会出现。

参考英国最新一份专家研究报告的评估,以40年为期,地下电缆维修费用4.2公里便需要2.2英镑,比架空输送网贵5倍。

冰暴带来最大损失之一,是多伦多20% 冠盖成荫的全市树木,受到风雪无情的摧毁。而将输电缆埋在地下,是保护城市树木的更好方法。至于市政府大量及频密的树木修剪工程,减低破坏电线的树本管理(vegetation management),成本价钱不菲。所以风险管理的改善虽然有必要,但必需以成本效益分析为依据,才不至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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