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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被投诉噪音 加国华裔女委屈到几乎崩溃

  温哥华一个中国女新移民,本月搬入一栋公寓居住后,遭邻居多次投诉制造噪音,并接获物业管理公司警告信,称将向她发出罚单。该女移民深感委屈,称精神几乎崩溃,正设法沟通化解,也不排除最终寻求司法解决。有本地律师指出,有关公寓噪音投诉,投诉方、被投诉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相关法例规定下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共识可入禀小额钱债法庭。

  住在温市赫德森街(Hudson St.)8900号路段公寓的孙女士,12月23日下午对记者哭诉说,上月才购入一个3楼的公寓单位,本月初带着3岁半儿子搬入居住。没想到搬入的第一天,就接到公寓业主委员会主席的电话,说楼下住户投诉她家太吵。

  孙女士承认,可能是搬家影响到了邻居,曾向楼下西人女子道歉,也向公寓业主委员会主席说明了情况。她认为此事已解决,但此后数日不断接到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投诉电话,指孙女士房里有人穿鞋走动、夜间不睡觉走动、向地上丢东西等。

  须在60%地板上铺地毯

  孙女士激动地表示,因先生在中国,她目前一人带着独子居住,孩子由于先天基因缺失,现在还不能说话和蹦跳,为了方便接送在附近上幼儿园的儿子,才购入这个单位。孩子白天上学,她也要上班,通常下午4时才由保姆接孩子回来。她说下班后自己带儿子,夜里常强行把孩子抱上床,就是怕孩子制造噪音。但即使如此,最近还是接获警告信。

  物业管理公司发给孙女士的警告信称,她违反了分契物业附例(strata bylaw),要求她须在屋里60%的硬木地板上铺设地毯,否则将陆续开出50元到100元左右的罚单。

  孙女士称不但铺了地毯,还在下面又铺了练习瑜珈用的软垫,但在业主委员会主席检查后,她又接到物业公司电话,说她只在地面铺了些纸皮,并不合格。孙女士说:“更夸张的是,物业管理公司又发来电邮,指我家上周四发出噪音,但当天我们根本不在家,这分明是诬告。”

  孙女士还抱怨,现在只许孩子在床上玩,不准他下地。她也无心煮食,要看着孩子,只能给孩子喝牛奶,和吃一些简单的面食。因要强行把孩子抱上床,孩子经常哭闹及受责骂。

遭邻居多次投诉她家制造噪音,令孙女士非常委屈。

  晚10点仍有跑步声

  孙女士楼下的白人住户向记者表示,孙女士家常在深夜10时发出跑步声,令他们无法入眠。但孙女士说,她通常晚上9时就让孩子上床,不可能发生噪音。记者23日曾联络该公寓物业管理公司,但截至发稿电邮仍未获回复。

  业主需了解分契物业法规定

  温哥华律师吴文诚表示,噪音引发的物业纠纷经常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应以罚款为辅、劝导为主的精神来解决纷争。有关屋里60%的硬木地板上须铺设地毯的分契物业附例,不能违反省府分契物业法(Strata Property Act),否则无效,且最终须由法官认定合法性。业主也应尽力与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协调寻求和解,如无法达成共识可入禀小额钱债法庭。

  无法忍受噪音可直接报警

  吴文诚12月23日表示,噪音问题的处理,通常住户首先要电邮或者用书面的形式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说明噪音发生的时间,以及发出噪音的单位等详情。住户同时会要求物业公司发出警告信给制造噪音的单位业主。住户在无法忍受噪音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报警。投诉住户应保留影音资料,同时要提供报警档案号码,并及时提供给物业公司备案。

  至于被投诉制造噪音的一方,应该在接获警告信后,第一时间同公寓业主委员会沟通,避免接到高额罚单。如果一旦接获罚单,还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取消。如果无法调解,由于金额通常在2.5万元以下,最终仅能入禀小额钱债法庭解决。

  吴文诚表示,物业主在购屋前,一定要弄清分契物业附例,这是业主的责任。万一住户拒不缴交罚款,物业管理公司可向法庭提出要求,在所属物业加入註记,未来可能影响物业主办理按揭或过户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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