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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所得 不申申报会如何?(上)


  除非你是非税务居民或视同非税务居民,否则海外所得和海外财产的申报是你的义务。如果你根本没有海外所得,也没有要申报的海外财产,本篇主题与你无关。


  

海外所得或海外财产未诚实申报,最要担心的是查税的时候,因为查税时,若被查税的对象多数时间留在海外,不在加拿大,有可能被问移民前从事什么行业,主要的收入来源是什么。因为有移民局申请移民时的文件可以核对,绝不可撒谎。移民后做太空人回到塬来单位服务或经营同样的企业,是非常容易被查到的。太空人若无主动的所得,例如薪资或自雇的营利所得,执行业务所得、农渔业或佣金所得,是很难自圆其说的。


  税务局若认定你所申报的所得可信度很低时,很可能採取一种所谓的「净资产」法来推论你应有的所得,再比较你所申报之所得,断定你逃漏税的金额,迳行课税及罚款。


  另有一点,希望藉此提醒读者,凡与加拿大签定租税协定(tax treaty)的国家,在其协定中的重要条款之一,是税务资讯之互通与交换。中国大陆已与加拿大签有租税协定,在香港回归之后,虽因一国两制而暂时不适用,但加拿大方面正积极争取将该条款推广及于香港地区。台湾方面,加拿大亦非常热衷于租税协定的签署。


  有人以为在加拿大境外持塬居地(如香港、台湾、中国大陆)护照开一个非居民的帐户,将来产生的利息在加拿大就可以隐藏起来,反正税务局不可能查到。其实近年来,不少的案例显示与加拿大有租税协定的国家,包括美国、英国的银行都会将加拿大居民在该行收到的利息收入,直接通知加拿大的税务局,税务局据以追讨税款及利息。


  每年的个人所得税表均以极明显的位置和粗体字特别提醒报税者:「作为加拿大居民,你必须申报境内境外各种来源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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