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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亚加拉餐旅业滥收景点推广费 不受审查监管

  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CBC News)的调查发现﹐儘管安省政府4年前已经发出警告﹐尼亚加拉瀑布市(Niagara Falls)餐旅业﹐不应收取3%景点推广费(destination marketing fee)﹐但多数酒店食肆仍以不同名目收费﹐而且几乎不受审查或监管。

  这项收费自2004年已经存在﹐估计每年从游客进帐1,500万元﹐但游客大抵不知收费属自愿性质﹐他们可以要求从他们的帐单扣除。

  安省消费厅在2008年发出一份通报﹐警告尼亚加拉瀑布的酒店与餐馆﹐「假如你不是将收费交给合法的非牟利机构﹐专门用来推广旅游业﹐你不得标籤收费为景点推广费﹐或声称收费是用于旅游或景点促销的计划。」

  美国钢索飞人瓦伦达(Nik Wallenda)周五行走550米钢线﹐跨越尼亚加拉瀑布﹐加拿大广播公司预先访问许多酒店与餐馆。

  将近80%受访餐馆和酒店的职员证实﹐景点推广费现在称为景点推广及发展费(destination marketing and development fees)﹐或是旅游基建基金费(tourism infrastructure funding fees)。

  此外﹐收得的款项不仅没有集资联合推广整个地区﹐尼亚加拉旅游局(Tourism Niagara)主席汤姆森(Wayne Thomson)证实﹐每一商户各自收费﹐各自保留这笔无法追踪的款项﹐而且自行决定如何使用。

  汤姆森接受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採访时说﹕「我不知道(收了多少钱)。」

  他身兼数职﹐除了尼亚加拉旅游局主席﹐他是该市一个大型酒店组织的顾问﹐也是尼亚加拉瀑布市议员。

  许多加拿大与美国城市﹐透过酒店房间收取景点推广费﹐作为有组织的促销策略一部分。但是﹐批评尼亚加拉瀑布市收费的人指出﹐其他社区保证有审计与监督收集的资金﹑如何用钱也有一定透明度﹐餐馆帐单也不会有那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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