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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锦:屋前车道停车4个车轮必须在车道上

据星报消息,万锦市一对夫妇过去6年收到600多张违例泊车告票事件很快解决。 市府附例经理怀尔斯(Bill Wiles)周二亲自来到伯克(Jeffrey Burke)和狄芬露(Pamela Defino)在市北沙夫朗街(Saffron St.)的住所,仔细研究他们的泊车问题,看到他们的汽车停泊位置跟街道成垂直角度,介乎行人路和街道之间,汽车防撞桿有少许伸出街外,他表示可以容忍这情况。
 
不过,仅此而已。他强调,只要他们不是停泊如轻型客货车一类的大车,汽车四个车轮都在屋前车道上,哪就算汽车有少许部份伸出街外,市府愿意对此有多点容忍。但假如该对夫妇不是以这种方式泊车,将会继续收到告票;同时要清缴所有未付罚款。 《多伦多星报》报道伯克夫妇面对的泊车问题后,引发许多读者回应。   伯克夫妇过去6年,每年至少收到100张告票,罚款总额接近25,000元。告票列明的违例汽车共8辆,违例车牌有9个。  伯克一家3口所居的单车房独立屋,短短的车道被行人路一分为二,伯克将GMC Sierra货车泊在车房门跟行人路之间的车道后,妻子的宝马多功能越野车就没地方停泊。车房放满建筑用机械,很难将宝马车泊进去,只好将车泊在行人路和街道之间,全车仍是在车道上,防撞桿可能有少许伸出街外,是有点异常,但未干扰交通。夫妇俩一直设法解决,甚至购买一辆细车,但仍不断收到告票。 伯克告诉星报记者说,夫妇俩觉得被针对;但怀尔斯表示,事实并非如此。 万锦市府附例规定居民不能如此泊车以致阻塞行人路、侵佔街道以及违例通宵将车泊在大街,否则会被抄牌。他指出,根据发告票的警员拍下的照片,可以见到该屋主人违例泊车,屋前车道是属于他们,但街道是公众地方。 伯克夫妇是日未有回覆星报记者的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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