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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新规:4年累积境外居住6月 需提交良民证

将于今年内陆续实施的联邦新《入籍法》会加入新规定,要求申请入籍者提交俗称“良民证”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移民部指,申请人如在申请日期前的4年内,曾在加国以外的任何地区累计逗留6个月或以上,便需提交该个地区的“良民证”。
 
虽然移民部认为,要求申请人提交“良民证”,并不会增加处理申请的时间。不过,中国公民如要申请中国的良民证,需要有中国户籍,假如移民时已注销户籍者,要申请良民证手续更麻烦。个别地区如香港警务处的申请规则订明,申请“良民证”者,必须提供由移民部门发出的正式证明,才获受理。有移民担心会拖长入籍申请时间。有移民律师认为新办法“扰民”,也必定会造成延迟。
 
根据新《入籍法》规定,申请入籍人士,在加国及加国以外地区,在申请入籍前4年均须没有刑事犯罪纪录,但移民部此前一直没有说明会否要求申请人提交“良民证”。日前,移民部回覆本报查询时明确表示,日后申请入籍者,需一并提交“良民证”。
 
 
移民部预期今年内实行
 
移民部发言人勒萨热(Sonia Lesage)表示,新《入籍法》的规条分阶段实施,对于海外刑事纪录的规定,预期会在今年稍后时间实行,确实日期将由总督会同内阁(Governor in Council)来决定。
 
虽然实施日期未定,但移民部已确定,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良民证”。新例实施后,任何18岁以上的申请人如在申请入籍日期前的4年内,曾在加国以外的任何地区累计逗留6个月或以上,亦需提交该地区的“良民证”。这也就是说,如一些仍未入籍,并在几年内累积返回原居地或任何其他国家超过半年的永久居民,在申请入籍加国时,便需逐一向原居地或这些国家,申请当地的“良民证”。
 
移民部指出,申请人如在申请日期前4年内没有在其他地区累计逗留逾6个月,则毋须提供该证明。旧《入籍法》限制有加国犯罪纪录的人申请入籍,但海外犯罪纪录则不受限制。
 
移民部指,虽然根据原有法例,永久居民如在海外犯罪,将有机会失去居民身分,但直至该人士被安排接受取消居民身分聆讯前,并不会被禁止申请入籍。但《入籍法》的最新修订,将可确保所有入籍申请人在申请前4年,在本国及海外均没有犯罪纪录。
 
移民部不认为新增的这项要求,会造成申请时间延长的问题,并期望在一系列法规的修订下,至2016年春季,处理入籍申请的时间可缩短至不用一年。
 
移民业界抨新规扰民 部分国家不对非居民发良民证
 
移民业界普遍认为,要求入籍申请人提交良民证的新规定,会对个别地区的申请人构成不便,甚至成为申请障碍。
 
本地移民律师王仁铎批评,新规定很扰民,有关要求必定会延长申请时间。因为有些地区不会为非居民签发良民证。
 
他说:“以中国为例,如果一个人在取得本国永久居民身分后,并且按照规定取消了中国的户籍,之后如要申请良民证,基本上是没办法申请得到。”
 
他举例说,如因为申请入籍而向美国申请无犯罪纪录证明,极有可能会被视为不紧急的个案,有机会等半年甚至一年才有回覆。
 
王仁铎质疑,移民部在这方面的修例是否必要,批评加入这项要求并无意义,只会造成不必要的拖延及等候。
 
候批期出国逾6月又如何
 
他并提出:“如果申请人在交表等候审批期间,又再出国并累积逗留超过6个月,那他又是否需要申请良民证?”
 
移民律师李广田则表示,入籍申请人是否有犯罪纪录,其实一直都被调查,但过去只是抽查,毋须每个申请人提供证明。如申请人在海外有犯罪纪录,个案肯定会延后处理,等移民法庭裁决是否可以入籍。如果罪行严重,更有可能被拒绝。而新规定要求每个申请人都提供良民证,因为大部分申请人都身居加国,要回去办理会造成很大不便。
 
别国刑事罪行 加国未必是罪
 
移民顾问任立三亦同样关注部分国家对非居民签发良民证的规例,他指出,例如新加坡、沙地阿拉伯等地,都不会为非居民签发良民证。
 
另外,任立三说,各地的法律不会完全一样,如果申请人在某个地区犯罪,因而不获发良民证,但其罪名在本国根本不构成刑事罪名,那么申请人便有可能被卡在中间,或需要透过司法程序,才有机会获得入籍资格,那将会非常费时。
 
中港准申请人怕烦宁减返乡 台湾办证容易花费廉
 
对于移民部稍后将新增要求,申请入籍者须提交“良民证”,准申请人的反应不一。
 
王女士自中国广州移民来温哥华已经2年。她说,自己在户口所在地已经没有亲属,如果需办理无犯罪纪录证,需委托当地的朋友帮忙。按照广州公安局网站注明的要求,委托非直系亲属办理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王女士称,这意味着要办理无犯罪纪录公证和委托公证两份公证书,不但要多花几百元人民币,还要劳烦朋友,非常不方便。她表示,现在入籍条件愈来愈多,以后的趋势估计也是愈来愈难。她会考虑在剩下的两年中尽量不回中国,一口气坐满“移民监”,争取早日完成入籍的手续。
 
从台湾移民本国的蔡女士,预计会在明年申请入籍,她说去年因为回台湾产子,在当地逗留了7个多月,所以届时将要申请无犯罪纪录证明。她认为新要求对她的影响不大。她说:“只不过要多一百元台币申请费及7美元邮寄费用,相对入籍费要几百加元,只是小数目,而且一般一两星期就能寄到我手上。”
 
香港移民吕小姐则说,在香港申请“良民证”大约需要3至4星期,但必须提交移民部的证明信才能申办。她在年多前申请本国的“打工度假”签证,曾试过带同申请表前往办理“良民证”,但当场遭职员拒办,因为申请表并不能代替移民部的证明信。
 
吕小姐指,递交申请表后,等了近两个月,终收到加拿大有关方面发信确认收到她的签证申请,她才能用该信申请“良民证”。她担心,文件来回需时,届时入籍将较其他地区的申请人“输蚀”。她说,折衷方法是申请入籍前不在香港累积逗留超过6个月,免却麻烦。
 
现时申请香港“良民证”的费用为港币210元,申请人如在海外申请,需先到所居地的警局办理打印指模,再寄回香港。
 
对于移民部稍后将新增要求,申请入籍者须提交“良民证”,准申请人的反应不一。
 
王女士自中国广州移民来温哥华已经2年。她说,自己在户口所在地已经没有亲属,如果需办理无犯罪纪录证,需委托当地的朋友帮忙。按照广州公安局网站注明的要求,委托非直系亲属办理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王女士称,这意味着要办理无犯罪纪录公证和委托公证两份公证书,不但要多花几百元人民币,还要劳烦朋友,非常不方便。她表示,现在入籍条件愈来愈多,以后的趋势估计也是愈来愈难。她会考虑在剩下的两年中尽量不回中国,一口气坐满“移民监”,争取早日完成入籍的手续。
 
从台湾移民本国的蔡女士,预计会在明年申请入籍,她说去年因为回台湾产子,在当地逗留了7个多月,所以届时将要申请无犯罪纪录证明。她认为新要求对她的影响不大。她说:“只不过要多一百元台币申请费及7美元邮寄费用,相对入籍费要几百加元,只是小数目,而且一般一两星期就能寄到我手上。”
 
香港移民吕小姐则说,在香港申请“良民证”大约需要3至4星期,但必须提交移民部的证明信才能申办。她在年多前申请本国的“打工度假”签证,曾试过带同申请表前往办理“良民证”,但当场遭职员拒办,因为申请表并不能代替移民部的证明信。
 
吕小姐指,递交申请表后,等了近两个月,终收到加拿大有关方面发信确认收到她的签证申请,她才能用该信申请“良民证”。她担心,文件来回需时,届时入籍将较其他地区的申请人“输蚀”。她说,折衷方法是申请入籍前不在香港累积逗留超过6个月,免却麻烦。
 
现时申请香港“良民证”的费用为港币210元,申请人如在海外申请,需先到所居地的警局办理打印指模,再寄回香港。
 
中国注销户籍难办证 香港要加国官方证明
 
对于中国移民而言,如果仍然保有中国的户籍,申请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并非难事,但假如申请人的户籍已注销,想要拿到良民证就不太容易了。
 
中国广州公安局网站《居民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须知》中指出,只要有合法申请事由,年满14岁以上,且在广州居住满6个月的市民,皆可申请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无法亲自前往的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办。如代办人是非亲属,则需要另外提供委托公证书。其中亦提到“原户籍人员”可由原户籍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文件。
 
记者致电广州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咨询,她表示,普通市民办理无犯罪纪录公证,只需携带身分证和户口簿前往公证处办理即可。假如市民由于申请了他国居留权而注销了户籍,则需要先往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注销证明,然后再去公证处办理无犯罪纪录公证。
 
记者又致电广州市一家公证处,工作人员却表示,如果没有户籍,他们无法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需要先去公安局开具无犯罪纪录证明,他们才能公证。
 
对需要申请香港“良民证”的申请人而言,移民部的新要求亦会大增不便。根据现时香港警务处的“良民证”申请规则订明,申请“良民证”的人士,必须提供由移民部发出的证明正副本,才获受理。
 
香港警务处解释:“由领事馆或政府部门发出的证明,是基本要求。因为该项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需要申请‘良民证’,并证明发信的部门,愿意接收该证。”
 
香港当局在没有收到外国政府的文件前,不会处理“良民证”申请。但本国移民部却只会在收到入籍申请表后,才会发出文件,在此情况下,会否令申请人遇到困难?加拿大移民部表示,届时会因应个别个案的情况来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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