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威律师行Jeff Witten (点击网站:http://www.mccombwitt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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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第一篇的内容吗?
我说过,如果您认识的人刚经历过个人受伤情况 …
他们首先应该做的事就是联络医生。
如果您有熟人并未这样做 … 可否拜托您?
再次提醒他们。
听我说,迟看一日医生,就为他们的因伤索偿多添一日障碍。
事实上,他们所得的赔偿金额也可能因此大减,甚至一毛钱也拿不到。
这句话什幺意思?
上次电邮中,我在总结时说过法庭、法官、陪审团和律师会根据事实处理案件。
但到底什幺是事实?
这些事实往往是文件中记录的内容。
照片、证人供词、还有 … 您猜对了 … 是医疗记录。
看医生时,会建立文件踪迹 (paper trail)。这些文件清楚列明了日期。
这些日期很重要。
如果受害人没有立即就诊,他们的这些「日期」就会与意外发生时间相距愈远。
这有什幺影响?
结果是意外发生时间与就诊时间之间有一大片空白。
这为卑诗汽车保险公司 (ICBC) 提供争辩理由。
而且是很有力的理由。
他们可以说:
「我们怎知道受害人的受伤是因车祸而起,而不是来自意外之后与受害人看医生之前发生的事情?」
听起来很牵强,但对于上述说法我已司空见惯。
我曾目睹ICBC在一些诉讼中以这个简单事实来把受害人描绘为想「赚快钱」之徒。
您知道ICBC在法庭上还会如何针对迟了就医的人?
他们会说:
「既然他伤得这幺严重,为什幺没有立即去看医生?受伤就去看医生。这很合逻辑吧?」
说真的,看医生确是合符逻辑的做法,而法庭最喜欢的就是「逻辑」。
在法律世界中,我们有个讲法:
「时间顺序至上。」
所以我难免对当事人一再强调这一点。
一切都要详细记录清楚,保持准确,并要确实留下长长的文件踪迹。
这是胜诉的关键。
如果您现在有熟人遇到意外却迟迟不去看医生?
当然是要提醒他们。拜托拜托。
不管他们聘请哪一位律师,如果没有做好清楚记录和办妥文件,再好的律师也难以为他们打赢官司。
麦威律师行Jeff Witten
谨上
电话:(604) 255-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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