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内地网民近日在微博发起剪烂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行动,并贴到新浪微博公开展示,以表达对香港爆发反水货客示威的不满。不过,本报翻查中国法律,发现这些网民一刀将通行证上的国徽剪开,很可能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干犯侮辱国徽罪,罪成或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内地网民则上载一张斩手指的图片,讽刺发起剪通行证的人不如斩掉手指,坚决不用扫描指纹过关,说:「各位朋友不需要剪通行证了,有e道的朋友,你们可以…」
据中国《刑法》第299条: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二条规定,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第十三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徽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的补充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文件说明,侮辱国徽罪的侮辱行为,必须带有公然性,而明目张胆地在众人在场或「能使多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侮辱」,「行为人如果将国旗、国徽受侮辱后呈现的不法状态呈现在能够使众人看到的地方并被众人知晓或可能被众人知晓的,也应视为具有公然侮辱的性质」。否则,即使行为人侮辱了国旗、国徽,但不具有公然性,如在晚上行为人在某一公众场合实施了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当时根本不可能被众人知晓,而行为人又及时消除了国旗、国徽被侮辱的痕迹,则这种行为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