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东? 中加待遇大不同
笔者有一位朋友,现在住大温城市屋,打算近期升级换代到独立屋。现在独立屋的价格节节高升,能看上的房子价格都不低,算下来还房贷的压力很大,因此考虑买一个带出租单元的房子,收房租来补贴贷款。朋友觉得当房东挺简单,她在国内有两套出租的物业,一直收益不错,租客稳定素质也高,到期租客主动把房租打在账户里,她基本不用操心。听我解释了这边当房东的待遇,朋友犹豫了……
首先,房租随便涨是不可能的。国内目前的租房价格还是房东说了算,除了合同期内价格固定,每年续约时房东涨价基本随心所欲。加拿大就不一样了,根据 BC省现行的规定,房东每年只可涨一次房租,涨租金额必须符合法规,如有逾越,需提前报送审批,涨房租的通知要提前三个月送达房客手中。2015年民宅房租涨幅最高是2.5%,1000月租可涨25加币,2014年涨幅最高2.2%。算涨幅时,房东连小数点后一位也不能四舍五入,比如700加币的房租,2015年可涨17.5加币,房东涨18加币就是违规了。
其次,面对拖欠房租的房客,房东可采取的措施有限。朋友在国内出租房屋为了降低风险,与租客协商提高了押金金额,这样碰上拖欠房租的房客不至于太被动。这里就不一样了,押金数额不可超过半个月房租,如果有宠物可收宠物押金,但也不超过半个月,总共一个月押金在手。如果房客拖欠房租,自拖欠之日起,房东向房客发10日notice(10 Day Notice to End Tenancy for Unpaid Rent or Utilitlies), 如何发送、如何计算送达日期都有讲究,房客收到notice的5日内缴清房租就不算违约。如果这个阶段不能解决问题,有可能是碰上无赖房客了,后续只能开始申请直接占有令甚至法院的占有令。申请各种命令期间,房东劳心费神损失金钱,房客却有可能悠哉悠哉免费的住着房东的房子。如果房东和房客还住在一栋房子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却什么也不能做,真是别提多糟心了。
在加拿大BC省,尽管按规定房东和房客对维护维修房屋及屋内设施有共同责任,但是由于规定偏向于对房客的保护,实际操作中房东对维护维修承担了绝大部分费用。这里的人工费贵的惊人,为了节省费用,不少房东都成了业余的维修工人,而且还必须按时赶到。如果房东不能及时维修,房客有权力自己找人进行维修,并将维修费用从月租中扣除。
除了以上的几点,加拿大的房东待遇和国内的房东还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租房的续约和解约细节、房东探视房屋情况时需要做出的通知、买房和卖房时对租约的处理、房东收回房屋自住的时限和步骤等等。总体来说,在加拿大做房东的责任和风险比国内更大。如果想省时省力,房东可许可证管理公司来管理出租房,代价是付出月租的一部分当管理费。如果凡事亲力亲为,那么开始就应谨慎挑选信用好的租客,熟悉租房合同的各种规定,必要时利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利益。(作者: 妮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