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省政府将动议立法,成立金融事务问责主任(Financial Accountability Officer,简称FAO)一职。这个职位独立于省议会外。安省是全国第一个议设此一监察机制的省份
安省政府将动议立法,成立金融事务问责主任(Financial Accountability Officer,简称FAO)一职。这个职位独立于省议会外。安省是全国第一个议设此一监察机制的省份。
以上立法动议如获通过,金融事务问责主任将透过遴选委任。他任职后将可就安省的财政状况,向所有省议员提供独立的分析。所谓安省财政状况,包括安省的财政预算案,以及安省和全国经济的大势趋向。
此外,他还可以回应某个议会事务委员会或某一位省议员的要求,进行其他种类的研究,包括任何一条法案可能产生的财务成本,以及是否有利于安省的财政。至于其他任何的提议,省议会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事务的提议,比如开设一个新的项目,他也可以按照要求,检讨并估计财务成本或将对安省所产生的利害。
加强财务开明度与透明度,是安省政府施政方向的一个环节,以便与各方合作无间,吸引投资,创造工作,帮助省民过日子。
安省财政厅厅长苏善民(Charles Sousa)说:“我们动议设立金融事务问责主任一职,是要提高政府的开明度和透明度。这还包括由省议员提交省议会的任何公众议案的财务评估。这位独立官员所做的工作,将能就各项动议法案的财务问题,向省议会提出更佳的资讯,同时增加省民所能得到的资料信息。”
省议会领袖米罗(John Milloy)说:“提出设立金融事务问责主任一职,是兑现我们的承诺。我期待与反对党通力合作,通过这条和其他今秋将予辩论的重要法案。安省省民期望小数政府能够运作,我也乐观期待省议会工作顺利前进。”
金融事务问责主任的人选,将由议会内具有党地位的政党各自委派一名代,出任遴选委员会委员,共商推举委任。省议会议长将担当委员会主席,但他不会有投票权。金融事务问责主任获选并上任后,将于每年7月31日或之前发表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