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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T房地产过渡准则Q A

导读:依现行规定,总价52万5000元以下者,可获5%退税,但度假屋不得享退税。高於这个价位须缴全额12%HST,无论是新成屋或预售屋。
一、2012年3月31日前购买新屋,要缴多少HST?

答:依现行规定,总价52万5000元以下者,可获5%退税,但度假屋不得享退税。高於这个价位须缴全额12%HST,无论是新成屋或预售屋。

二、2012年4月1日後购买新屋,且在2013年3月31日前交屋,HST如何计算?

答:总价85万元以下者,可获5%退税,最高4万2500元。价位高於85万元者,须缴12%HST。大温及维多利亚市以外的第二栋新休闲及度假屋亦可申请退税。

三、2012年4月1日後购买新屋,且在2013年4月1日或之後交屋,HST如何计算?

答:无论总价多少,仅缴纳属於联邦部分的5%HST及2%「过渡省税」(Transitional provincial tax)。

四、2013年4月1日起HST撤销,购买新屋的税款是多少?

答:无论总价多少,毋需再缴纳PST,仅课「联邦货劳税」(GST)。

五、对建商而言,过渡准则有何优惠?

答: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止,建商可继续申报「进项退税」(input tax credits)。2013年4月1日HST撤销後,开发商将获得临时性的「房屋过渡退税」(housing transition rebates),用以抵减建材内的PST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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