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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平均税率高达41% 交税多过家庭基本开支

  本国公共政策智库菲沙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显示﹐加拿大普通家庭花在向3级政府交税的金钱﹐超过他们花在食物、衣服和住宅方面等基本民生需要的金钱的总和。

  该项研究提供了许多对比:比如﹐2011年﹐本国普通家庭平均年收入74,233元﹐支付税款30,792元﹐佔家庭收入的41.45%﹐而花在家庭生活必需品的费用仅33.6%。

  但在50年前的1961年﹐普通家庭平均收入为5,000元﹐支付税款1,675元﹐佔比例是33.5%﹐而花在生活必需品的费用则为56.5%。

  对比可以看出﹐家庭支出中﹐支付税款的比例在增加﹐但花在必需品的费用则在下降。

  按照2012年加拿大消费者税款指数计算﹐过去50年中﹐普通家庭的税款增加了1,738%。同期﹐普通家庭花费在住房、食物和衣服方面的支出﹐则分别增加1,185%、518%和500%﹐增幅均低于税款。

  菲沙研究所税收和预算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拉曼表示﹐「各级政府徵收的税款﹐构成加拿大家庭单一最大的支出」。他表示﹐自从1961年以来﹐税费的增加率﹐高过通货膨胀率﹐该增加率是663%﹔也比家庭各项其他主要开支的增加速度都要快。

  如果将各级政府现在所存在的预算赤字计算进去﹐那么税费的增加更加惊人﹐从1961年以来﹐税款的增幅将高达1,897%。2011年纳税人支付的税款就不止上述的30,792元﹐而是33,455元﹐增加了2,663元。

  拉曼解释说﹐所谓赤字﹐是被推迟的税款﹔这些缺口最终总是要纳税人堵上的。

加人花在基本的衣食住行费用仅佔家庭收入的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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