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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助产妇逃离美国 华裔律师大战华裔检察官拒认罪

梁志毅的父亲和妻子离开橙县联邦法院。(美国《侨报》/高睿 摄)

据美国《侨报》报道,美国被指涉嫌协助南加月子中心证人“逃”回中国的华裔律师梁志毅22日再次出庭,面对联邦检察官“试图干扰证人”和“妨碍司法公正”的两项指控,梁志毅拒认罪。法官麦克考米克(Douglas F. McCormick)决定将陪审团开庭日期确定在8月4日,届时由另一名法官归富德(Andrew J Guiford)负责审理。

上午10点,梁志毅身穿蓝色囚服、带着手铐被法警带入6A法庭,面对检方的两项指控,他一如5月18日首次出庭时的态度,拒绝认罪。如此一来,法官只好让此案进入陪审团程序,他将下次开庭的日期定在8月4日,此前还将于6月22日举行一次非正式碰面,检辩双方将藉此为正式开庭交换法庭文件。

联邦华裔检察官杨振威(Jerry Yang)22日表示,检方证据确凿,除了梁志毅向产妇D.L.(实为检方线人)索要6000元(美元,下同)的受贿物证外,检方还将他们之间的多次谈话全程录音、录像,而且线人D.L.也将在法庭上出庭作证,可谓人证物证俱在,被告想赖是赖不掉的。两项重罪每项最高会判刑20年,加起来梁将面临40年的刑期。

杨振威指出,初审法官曾在保释金问题上裁定被告交保10万元后保外候审,但继续羁押48小时,以便给检方提供上诉的时间。经过检方的上诉,复审法官最后裁定不得保释,使得梁志毅从一开始直到陪审员开庭,都被关押在橙县联邦监狱。

另一名华裔检察官邱艾伦(Allen W. Chiu)预期8月4日开庭后,陪审团将用4天的时间审完此案,确定被告梁的刑期。

华人律师刘龙珠分析,根据他多年刑事案件的经验,很多情况下检辩双方都可以进行条件交换,而交换的结果往往会比实际预判的刑期大大缩短。梁案经过检辩双方的条件交换,最后很可能是一年左右的刑期。刘龙珠指出,如果梁志毅的“试图干扰证人”和“妨碍司法公正”这两项重罪在辩护律师的争取下改为其他轻罪,梁才有可能服刑一两年出狱后继续做他的律师,否则他再没机会重操旧业了。

华人律师菜玟慧表示,联邦执法人员的取证是否合法存有争议,如果辩方抓住其中的漏洞不放,就可能成为手中的砝码,和检方进行条件交换。那样的话,梁案就有可能峰回路转,由大化小,由重变轻,40年的刑期就有可能减少到几年甚至一两年草草了事。

梁志毅的客户肖某夫妇4月4日逃离美国,他们是最先逃回中国的产妇证人。4月15日,梁代理的另外一名产妇吴某逃跑时,在LAX被拦截逮捕,吴某当场表示是梁志毅告诉她可以离开,梁由此进入联邦探员视线。根据线索,联邦探员正式立案,开始了对梁的钓鱼行动。

5月7日,联邦机构说服华人产妇D.L作为线人,透过装有窃听装置的手机,让她打电话给梁志毅,请他帮自己、母亲和孩子逃出美国,理由是“我的签证快要过期了”。梁先说这样做风险很大,但听说D.L的护照在手后表示“好极了”,开价6000元,“百分百让你和妈妈以及孩子离开美国。”

12日,D.L身穿装有摄像头和录音设备的衣服,来到梁的律师办公室面谈。梁建议D.L从旧金山离开。梁还表示,如果再加1000至3000元,他还可以保证D.L一家人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登上飞机。但这只是打点别人的封口费,还没包括机票钱和他的律师费。

为了避免被发觉,梁还找了另外一个“可信”的律师,作为D.L的法律顾问,负责办理逃跑事宜。为此,D.L需要另交3000元给律师和开车送她去机场的人。在交谈中,他一直催促D.L先交钱,以便安排她们16日离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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